全国巨灾指数保险第一单在广东省诞生,总计1000万元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7-01-12 09:35:21
导读:
广东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建设具有广东特色巨灾保险制度的精神而创造性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不同于其他省份试行的巨灾保险,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而保险费用则由省市两级财政买单。
广东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建设具有广东特色巨灾保险制度的精神而创造性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不同于其他省份试行的巨灾保险,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而保险费用则由省市两级财政买单。
所谓指数保险,是指围绕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等重点灾害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损害和损失程度进行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时,被保险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指数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降雨量和气温等气象指数通常被作为触发参数。
据了解,巨灾险的快速、便利理赔,标志着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巨灾保险一般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巨灾保险制度是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巨灾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的制度安排。去年8月1日,汕尾市政府与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签订了巨灾指数保险协议。10月21日中午,“海马”登陆汕尾市海丰县鲘门镇,登陆时风力14级,最高风速42米/秒。强风、强暴雨在汕尾市境内影响超过10个小时,给汕尾带来了巨大灾害。根据巨灾指数保险协议,“海马”登陆风速42米/秒已超保单约定台风事件阀值,触发了赔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受灾指数,保险公司将赔偿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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