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即将停止 明年1月5日起没有在今年缴交的可补缴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12-27 09:47:45
导读:
12月21日,记者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是起,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停止,未正常缴费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过居民医保延期缴费系统缴费。
12月21日,记者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是起,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停止,未正常缴费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过居民医保延期缴费系统缴费。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规定时间内,已参保居民均可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任意一网点缴纳医保费用,持有中国银行标识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还可直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上网轻松完成缴费。其中,2016年12月21日后,新参保录入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考虑到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将缴费期延长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0日18时后,所有缴费渠道将终止,逾期不缴,将不能享受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自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上调。新的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婴儿(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人社局提醒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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