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财险监护人责任保险谁能保?保什么?
谁能保?
凡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 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保险期间:
一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如何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即本保险条款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赔偿金额之和,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对每 次事故的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险额;
(二)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扣除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每一被监护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一被监护人累计责任限额,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什么情况下不保?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智力缺陷者所致的赔偿责任;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四)任何间接损失;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免赔率。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