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首年保费不足亿元 人均低于2400元
有成绩,也存在困难,行业还需努力。
针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简称“税优健康险”)业务试点首年的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近日的座谈会上提到这些方面。
税优健康险是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31市试点的业务,目前有16家险企获批资质。从业务开展情况看,截止到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即,人均保费约为1618元,未用足政策给予的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税额度。
16家险企获批资质
2015年11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税优健康险业务自今年1月1日开始在北京、上海等31市开展试点,符合条件的投保人购买专项产品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其应纳所得税额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政策靴子落地后,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快速推进。
2月16日首批获准开展业务的险企名单出炉,3月4日首批公司开售税优产品,3月8日第二批险企名单出炉,7月27日第三批险企名单公示……截至目前,共16家险企具备业务资质,其中15家公司的专项产品获批。
获批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的险企分别为第一批3家: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第二批9家: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平安寿险、新华保险、太平人寿、建信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东吴人寿;第三批4家:合众人寿、人保寿险、利安人寿、上海人寿。
保监会表示,对于这一业务审批及公示的原则是“成熟一家,公布一家”。保监会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险企开展这一业务,须具备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与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人均保费远低于2400元
“好事一定要做好。”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保险公司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需要有投入、花心思,要体现专业化;在做到产品自身硬的同时,还要加强数据的积累,做好数据研究,对客户人群做深入分析,研究税优产品对其保障的改善程度以及税优杠杆的撬动作用等。
从业务开展情况看,截止到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以此计算,人均保费约为1618元,未用足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税额度。
资深寿险精算人士称,税优健康险客户每次所交保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风险保费,这部分为基础保费,而在扣除风险保险费后,余额计入万能账户增值。
这源自税优健康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的形态,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而之所以要设置个人万能账户,保监会方面称,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二是可以为被保险人积累一笔医疗费用,以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
从开展业务的险企了解到,在跟客户接触时,他们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是,客户只想交纳产品基础风险保费,这部分保费往往是1000多元,而不愿交纳2400元剩余额度的个万能人账户保费。
“当时2400元的免税政策额度确定以后,大家普遍认为额度太小了,没有太大作用,但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为什么还要放水?”某参与试点险企相关负责人说,新的政策业务出来,各界会有很高的期待,但是如果对额度不充分利用,则是行业对这一来之不易的政策的不珍惜,会对税优业务造成伤害,甚至不利于以后税延养老险政策的推出。
因此,他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坚持鼓励客户用满政策给予的额度,这样,一方面,无论对个人对企业还是对纳税人来讲,他们的权利和保障都会更加充分,另一方面,也利于研究2400元税优额度的撬动作用以及政策优惠力度是否足够。
鼓励多元销售
除了“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外,黄洪提出的试点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困难还包括,政策宣传力度不大、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业务支持系统存在问题以及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
比如,有的公司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在税优健康险方面推动不力。而有的公司只开发团险销售渠道,不开放个险渠道。
据了解,虽然税优健康险的客户目标为个人,但出于个人客户的保费税前列支等涉及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出于实操便捷性以及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考虑,多数保险公司暂未开放个人购买,归于团体或法人业务。
对此,黄洪强调,行业要大力发展多元销售。鼓励团险销售,更鼓励个险销售;鼓励保险公司直销,更鼓励代理销售;鼓励线下销售,更鼓励网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