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福产品责任描述(附0岁宝宝投保示例)
【华夏福产品责任描述】
1. 身故全残保险金(疾病身故责任等待期90天)
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费的2倍,合同终止(保监会针对未成年人身故赔付限额要求);
18岁后,身故或全残,赔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或现价较大者,合同终止。
18岁前,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额的2倍,合同终止(未成年时高额赔偿,比其他产品优化);
18岁后至60岁前,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和其他产品类似);
60岁后,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额的1.2倍,合同终止(让老年时重疾保额更高些,比其他产品优化)。
3. 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责任等待期90天)
轻症累计可以最多赔付三次,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5%、30%、35%,合同继续有效(次数上没必要过多,额度上比其他产品优化)。
4. 终末期疾病(终末期疾病责任等待期90天)
18岁前,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赔付已交保费的2倍,合同终止(保监会针对未成年人身故赔付限额要求);
18岁后,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赔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或现价较大者,合同终止。
5. 祝寿金
存活至88周岁保单周年日,未发生重疾或身故赔付的情况下,返还所有已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至终身。
(返还保费,确保保费不白花,满足部分有返保费需求消费者)
【华夏福投保示例】
王先生今年30岁,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华夏福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保费4955元,
附加投保人豁免重大疾病保险,保费200元。总共每年5155元。
若孩子在18周岁前不幸得了癌症,赔付双倍保额100万;
若孩子得了轻症,第一次赔付12.5万,第二次赔付15万,第三次赔付17.5万,且豁免后期保费;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给付50万保额;
88岁时若没有患任何疾病,返还所有已交保费99100元。
若王先生在第二年就得了轻症,那么孩子后19年的保费总共94145全部免交,且保障继续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