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怎么样 康宁终身保险好不好
康宁终身保险是中国人寿1999年推出的产品,在2007年和2008年经历了两次修改,主要是根据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针对重大疾病定义的修改。同为康宁系列产品的还有康宁定期保险,“两康”上市10年来,作为中国人寿的拳头产品,又是主险,所以在产品设计上比较稳定,保费、保障范围等方面一直比较稳定,而高精准的保障赔付也使得它们成为消费者眼中“最受欢迎的寿险产品”。
康宁终身保险除了具有传统寿险的保障功能外,它也是一款很好的理财产品。新京报曾经在做“明星产品”的调查时,康宁终身保险被选为“明星理财产品”。它为什么拥有这么大的魅力呢?
属于单独销售的健康险,保障10种疾病
每家公司都可能会有自己的一款或系列拳头产品,可以让消费者铭记。而中国人寿(601628,股吧)的“康宁”系列健康险在销售了10年后,仍然可以称为是这家公司产品组合里的“当家花旦”。
保障功能单纯
康宁系列主要包括康宁终身保险和康宁定期保险。这两款重疾险是中国人寿1999年推向市场的产品,在2007年和2008年经历了两次修改。国寿北分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这两次修改主要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及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出台后,对原有产品进行的一些疾病定义上的调整,保险费用并没有变化。
各家公司在重疾险设计上的理念差异较大,比如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信诚人寿推出的重疾险一般都只能以附加险投保,需要购买寿险、养老保险作为主险。也有类似新华人寿、合众人寿推出了每年递增保额的增额重疾险。
“康宁系列作为中国人寿的拳头产品,因为是主险,所以在产品设计上会长期比较稳定,销售10年来在保障范围和保费上基本没有发生变化。而一些公司的附加险则会根据需要做一些改良或者停售。”上述人士表示。
一位合资保险公司精算师认为,康宁产品的设计最大的特点可能就是“足够简单”。10种疾病,重疾、高残和死亡赔付责任设计非常明确,满足了老百姓的基本需求。事实上,有些重疾险设计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功能,但扩大保障也相应会带来保费增加。
国寿人士表示,不同公司的产品销售策略并不相同,有的公司可能推出家庭计划,或者强调保险组合。事实上,康宁属于单纯重疾保障的产品,比较适合对于保险的需求单纯和具有针对性的消费者。
投保范围:
1、凡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特点:
1、交费方式灵活:有一次交费和分期交费供您选择。分期交费期间又分为10年和20年。
2、可自动垫交保险费:只要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所欠保费和利息,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可为您自动垫交所欠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3、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内申请借款。
4、可选择减额交清保险。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5、可转换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
保险保障:
1、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确诊患有本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即行终止。
2、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高残保障: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废,本公司按基本保额3倍给付高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免交保费保障: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女18岁
投保康宁终身,保额5万(20年交费,每年交费2550元)
(如果您要保10万,则保费也加倍,反之亦然)
1,如果患重大疾病,赔付10万,被保人患重大疾病后保险合同没有结束,被保人身故时还要再赔5万,总共赔付15万。
2,如果身故,赔付15万。
3,如果高残,赔付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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