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如意鑫康终身重疾险11月上市:100重疾(赔2次)+35轻症(赔3次)
【投保须知】
谁能保:出生满28天——60周岁
怎么保:一次交清、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多久:终身
等待期:180天(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身故、身体高度残疾、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返还您已交全部保费。)
【保障内容】
1、35种轻症:分为3组,每组轻症可赔1次,最多可赔3次,每次确诊轻症疾病均可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2、100种重大疾病:分为3组,最多可赔2次,每次确诊重疾均可赔付100%基本保额。
注: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前提是:距离第一次重疾确诊之日起一年后确诊患其他组重疾,才能赔第二次重疾保险金。
对于第一次重疾确诊之后确诊的轻症,保险公司不承担轻症赔付责任。
若第一次重疾保险金已给付,则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0。
3、前十年重大疾病额外保障金:若在前10年不幸患重大疾病,则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30%基本保额,最多给付2次。
4、身故保险金:因意外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因意外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6、生命末期关爱金:不幸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7、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不幸患轻症或重大疾病,均可豁免剩余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8、现金价值权益:年金转换选择权(至70周岁未发生保险事故,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转换为年金,领取养老金)。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生命末期关爱金”补叠加赔付,最多赔付一项。
【案例演示】
30岁的安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民生如意鑫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基本保额20万元,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5978元,保障至终身,具体保险利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