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金色重阳防癌疾病保险怎么样及条款介绍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10-31 10:40:58
导读:
由人保保险推出的一款“人保寿险金色重阳防癌疾病保险”我们一同来了解一下吧。
由人保保险推出的一款“人保寿险金色重阳防癌疾病保险”我们一同来了解一下吧。
一、基本情况介绍
1、产品类别:定期型防癌险
2、产品名称:人保寿险金色重阳防癌疾病保险+附加金色重阳特定疾病保险
3、保险公司:人保寿险
4、被保险人年龄:50~75周岁
5、等待期:180天
6、保障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
7、保障额度:最高10万(北上广深最高20万)
8、缴费年限:3年、5年、10年
二、保障责任
(一)原位癌保险金:
◎180天(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额20%,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二)癌症保险金:
1、180天(等待期)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癌症: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180天(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癌症:给付保额100%,合同终止
(三)特定癌症保险金:(1、肺癌;2、肝癌;3、胃癌)
◎180天(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癌症(肺癌、肝癌、胃癌):除给付癌症保险金100%保额外,还额外给付保额50%,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身故:给付已交总保费,合同终止
(五)全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全残:给付已交总保费,合同终止
三、推荐理由:
(一)保障全面,高发的特定癌症重点保障
除癌症保障外,还有原位癌、特定癌症、身故及全残的保障
(二)费率低,性价比高
◎在同类型(定期老年防癌)的产品中,这款产品的费率很低,极具优势
(三)投保年龄宽泛,保障期间灵活
◎50~75周岁都可投保,保障期间有5/10/15/20年,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四)身故返保费/现价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理赔,待寿终正寝时,还可退还所有已交的保费,或者比总保费更多的保单现金价值,这就相当于用这段时期保费的利息就可获得这段时期的恶性肿瘤保障!
(五)可选择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可附加长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给老人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和意外骨折同时规划保障
【详见附录】
(六)经纪人全程服务
◎只要你有投保需求,无论在投保前的咨询、还是投保后的保全变更,尤其是未来可能发生的理赔申请/理赔纠纷...都有我全程为你免费提供经纪服务,协助你专业且更加快速地处理保险相关事宜。
四、费率示例:
【10万保额,交10年,保20年,】:
50周岁:女性:1955元/年;男性;2920元/年。
55周岁:女性:2660元/年;男性:4415元/年。
60周岁:女性:3695元/年;男性:6560元/年。
【附录:可选择的附加险】
◎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一)基本情况介绍:
1、产品类别:意外险
2、保险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
3、保障额度:不能超过主险保额
4、费率示例:
【10万保额,交10年,保20年】:
50周岁:女性:880元/年;男性;870元/年。
55周岁:女性:1200元/年;男性:990元/年。
60周岁:女性:1600元/年;男性:1150元/年。
(二)保障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意外骨折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根据被保险人骨折部位,我们按《骨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下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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