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生育保险最新报销条件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10-12 15:01:26
导读:
如下是沃保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仅供参考,以官网为准。
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不过北京多数企业要求的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生育险报销申请和相关手续;
3、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能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补充说明:生育保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职工,生育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生育津贴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具体的生育保险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电话:(010)83172488
公交线路:特12内;特3路;夜20内;运通102线(陶然桥东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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