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 所以更需要防癌险的经济支撑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大多数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疗却是一场体力和家庭财力的“持久战”,面对这项巨大的潜在风险,“防癌”的家庭财务准备显得非常必要,防癌疾病保险逐渐被不少消费者接受。
所谓防癌险,是指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保险产品,是以癌症的发生和确诊为给付条件的健康医疗险产品。它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帮助癌症患者积极治疗,最大限度为家庭保驾护航。同时,选购一款恶性肿瘤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明智之举。
“考虑到在新农合20类重大疾病里,癌症的发病权重为1/3,补偿金额权重为2/3,而花费的资金权重却高达九成,因此在特定市场消费需求的呼唤下,防癌险应运而生。”珠江人寿保险规划师李仲明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防癌险缴费期、保障期均异,有的是缴费5年,保障10年,有的可能是缴10年保10年,或者缴费期和保障期更长甚至达到30年。相比其他健康险,防癌险除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往往还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消费者应认真研读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了解哪家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和相关服务符合自己的需要。
“相对于保障范围更广的重大疾病保险,单独购买防癌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太平人寿健康险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防癌险相对同类型的重疾险,无论是消费型对消费型,还是储蓄型对储蓄型,防癌险的费率比重疾险都便宜得多,毕竟防癌险保障范围只针对癌症,比之重疾险要窄不少。以30岁女性投保太平人寿“全无忧”终身防癌疾病保险为例,选择20年分期缴费,恶性肿瘤保额10万元,原位癌特别保险金2万元,每年保费仅需1000元左右,其费率大约仅为同样终身型重大疾病险的1/4~1/5。
另一方面,防癌险作为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险种,不少产品在提供各类恶性肿瘤保障的基础上,另外还可以提供原位癌保障,这一点也弥补了传统重疾险无法保障原位癌等初期大病的不足。
“目前,癌症的5年存活率已经达到了男性60%,女性76%;如果在癌症初期就能接受合适的治疗,5年存活率甚至可以达到100%。”李仲明认为,因此,高额的治疗费用下,通过保险转移“因癌致贫”的财务风险,确实能起到减轻经济负担的作用。
鉴于现在市场上不少重疾险也将原位癌等疾病纳入了保障范围,专家建议,消费者可在投保了重疾险之后考虑增加部分防癌险的保障。此外,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以防癌险为例,为了防止带病投保,防癌险均有观察期,如果处在观察期内出险,被保险人难获赔。
“防癌险费率低但保障单一,重疾险保障范围广但费率会高不少,既然防癌险和重疾险各有优劣,不妨通过组合投保的方式,让其发挥各自的优势,令每一分保费支出都获得最有效的保障。”太平人寿健康险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