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重疾+身故两倍保额给付
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由主险《太平福禄满堂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太平附加福禄满堂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10年、15年、20年交、交至55周岁、60周岁
保障期限:至终身
等待期:90天
保障利益:
1、轻症保障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初次确诊轻症疾病,给付附加险保额的20%,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2、重疾保障
等待期内返还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保单同时终止。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初次确诊重疾,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同时附加险终止,主险依然有效。
3、特定疾病保障
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保单约定的少儿、女性、男性特定疾病,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4、人身保障
等待期内,返还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保单同时终止。
等待期后:18周岁前,按身故时主附险保单保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金;18周岁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按身故时主险保单的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者之和的2倍扣除附加险已给付的重疾金之后的余额给付身故金。
5、豁免保费
根据附加险保单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主险保单剩余各期保费。
6、年金转换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保险金时,可选择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保单生效满20年后,可申请将主附险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7、保单红利
主险享有保险公司分红收益,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分红金额不确定。
8、保单贷款
提供保单贷款功能,贷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投保示例:
何先生,35周岁,为自己购买一份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保额50万元,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37590元。则何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1、轻症保险金:若罹患保单约定的10种轻症疾病,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10万元,给付一次为限,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2、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不幸罹患保单约定的55种重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3、特定疾病保险金:若罹患的重疾在保单约定的特定疾病范畴内,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10万元,给付一次为限,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4、身故保险金:假设何先生在85周岁时身故,且至身故时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其身故保险金按红利约为:355.3万元(高档红利)、225.7万元(中档红利)、151.4万元(低档红利);
若之前已发生重疾赔付,将按身故时2倍主险保额扣除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5、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若罹患重疾,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自确诊日后主险剩余各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