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福禄倍至好不好?福禄倍至产品计划书完整版
福禄倍至(终身)的保险责任包括:
1、重疾责任
被保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四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轻症责任
被保人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所定义的特定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3、身故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人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
4、重疾豁免保费责任
我们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7降为零,同时我们将豁免本合同在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福禄倍至(定期)的保险责任
它要比福禄倍至(终身)的保险责任多一个: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 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基本保险金额;
2. (主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的交费年期数。
福禄倍至的最大特点
福禄倍至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重大疾病多次给付,最多可赔付3次重大疾病。
福禄倍至重疾保险把66种重大疾病分为3组,每组内的重疾可赔付一次,并且各组重疾间的赔付不受影响,所以最多可以赔付3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上图大约可以看出A组主要是恶性肿瘤类疾病,B组主要为心血管相关重疾,C组主要为身体残疾类重疾。
66种重疾的分组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一个人既患有恶性肿瘤,又发生急性心肌梗塞,最终还因意外导致多个肢体缺失的可能性有多大呢?换句话说,这个多次重疾给付是否实用?一个人一生中得三次重疾的概率有多少了?这个概率只有精算师知道了…
跟同类产品比较
重疾最多可以给付三次,那么它的保费是不是要贵很多呢?跟同类产品比较一下就知道了。
严格讲,跟太平人寿自家产品比较会更有说服力,但是太平人寿产品中我没有找到类似的终身重疾保险,所以我们就拿前两天介绍的中国人寿的国寿福跟它比较一下。
国寿福也是一款终身重疾险,跟福禄倍至比较类似,不过国寿福是重疾只给付1次。
查询费率表,可以看到:对于一个30岁男性,如果购买20万重疾交费20年,那么国寿福需要交费5920元/年,福禄倍至需要交费7260元/年。
简单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福禄倍至重疾最多可3次给付,但是消费者也为它买了单,多交了保费,至于值不值,只能各位自己去评估了。
简单说,福禄倍至重疾可以3次给付,是一款有特色的重疾保险。
保障利益简述
(1)重大疾病保险金 最高保额30万元
(一)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我们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同时我们将豁免本合同在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我们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90天内,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 365 日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保障范围内第一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三)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 365 日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保障范围内的第一次重大疾病以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同时本合同终止。
(2)住院津贴保险金 最高保额100元
每次住院我们从第4天开始按合同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3 天)。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 天为限。如果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90 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3)意外身故保险金 最高保额10万元
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4)意外伤残保险金 最高保额10万元
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5)住院费用保险金 最高保额1万元
1、如果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9扣除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2、如果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扣除500 元后的剩余部分按70%进行给付。
(6)轻症疾病保险金 最高保额6万元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保障范围内的特定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保障范围内的特定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本项责任,同时本项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