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养老金被私吞 监管漏洞暴露
【综合分析】
养老保险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福利体现,不仅对家庭和个人有着重要作用,更是保障社会的安定、小城乡差距、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保局的异地转移系统建设严重滞后是造成养老金被私吞的主要原因。直到2013年上述诈骗养老金事件案发,某市依然处于手工转移业务模式。社保局科员私自侵吞养老金也正是利用了这个系统漏洞。
事实上,社保制度建立以前,养老金领取者虽然没有个人社保账户,但实际上政府已经通过企业税收及利润上交等方式拿走了养老保险所需的“必要扣除”,并通过财政的方式把这些资金用于其他方面。因此,从道理上讲,社会成员也并没有“欠缴”社保费用。这也是社保个人账户建立后不能再向这部分职工“追缴”养老金的道理所在。
但是我国社保制度建立后,政府并没有将先前通过财政方式用于其他地方的实际上的社保资金转移补充至社保方面,或转移补充不够,从而形成个人账户“历史欠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欠账”加之社保系统的漏洞,再加之社保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社保“欠账”无异雪上加霜。
[参考对策]
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银行、邮政、卫生等多部门,部门间的协调尤为重要。应建立监督委员会协调、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和水平。
一方面要切实完善社保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制度的建设缺失致使贪腐层出不穷,明目张胆。
另外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财政部门监督责任。审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基金的定期审计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力度;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总之,为百姓办实事的过程中,要避免类似这种蛀虫的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并辅助于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勇于承担监管不利的责任,才能够真正地把事情做到实处,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