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工伤保险费率标准调整:10月1日开始
新费率启动后,我市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八类,执行不同的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此外,通过费率浮动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在此基础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将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以示警诫。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9月25日前完成已年检参保单位工伤费率的调整,10月1日起按新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征收。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