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型保险非瘟神 精准监管:堵不如疏
城头变幻大王旗?在“宝万之争”步步紧逼之下,一些理财型保险产品和以此为主要销售对象的保险公司似乎成为保险业的另类代名词,原本的“朝阳行业”倏忽阴云密布、甚嚣尘上。
这一现象的出现,令保险业颇为苦恼与无奈。“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保险业发展,把个别混淆成一般,将局部夸大为整体,连累整个保险业声誉受损。”某大型保险公司高层人士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方面,理财型保险产品产生于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投资需求,是保险保障功能的延续,本身不应受到口诛笔伐,但一些保险公司开发无度、销售无节,一味缩短期限、提高收益,无视负债成本和投资压力,这在利率下行周期和资本市场波动的情形下,使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尤为突出。
另一方面,从上市保险公司中期业绩报告中期交、个险和趸交、银保业务增速一高一低的对比,以及一些依靠理财型保险产品高歌猛进的中小保险公司规模保费收入负增长的现象,即不难发现保险业在优化产品结构、注重业务价值和及时防范风险上付出的努力。
上述情况的出现对监管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其实,监管近年来通过“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方式,极大释放了保险业发展的活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期。
如今,究竟是向前进一步还是往后退一步?“希望继续探索管与放之间的平衡点,提高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协调性,通过市场化监管手段推动保险业良性发展。既不能因噎废食,使保险业束手束脚,错失发展机遇期;也不该姑息风险,严把保险业准入门槛,对一些保险公司加强检查和督导,实施精准监管政策,约束激进的经营和投资行为,引导其回归主流。”一位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人士如是说。
引导主流:风险保障、财富积累兼具
与金融领域的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是自身独有的标签,是安身立命之本和核心价值所在,忽视这一点意味着背弃保险业的初心。
当前,保险公司可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价值与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股东型。价值和规模型以“老七家”为主,规模与价值并重,新业务以个险和期交为主;投资驱动型以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为主,通过理财型保险产品积聚规模,依靠权益类投资等获得超额利润;价值型以华泰人寿和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等为典型,主要经营高价值率业务,对规模发展程度要求较低;最后一种包括工银安盛、交银康联等,更多的通过股东银保资源获取保费。
然而,在众声喧哗之下,似乎投资驱动型保险公司独大,其他三种类型保险公司势微,这显然不是保险业发展的真实情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产品查询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大型保险公司查询量较高,占比共计46%。其中,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访问量占比最高,达到15%;意外伤害保险、医疗报销次之,分别为13%、11%。在一定程度上,上述结果从侧面证明民众对保险公司和产品的认知仍是理性状态。
当然,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近年来通过理财型保险突飞猛进,挤占了原来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使得一些发展保障型业务的公司“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必须对此予以警惕。
一位大型保险公司精算师表示,“这些中小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期限短、收益高、保障低,与其他行业的理财产品不无区别,加上保险公司背书看似更加靠谱,形成负面示范效应。实际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公司采取不同策略可以理解,但是一旦业务结构过于单一,保费集中度过高,面对利率持续下行、资产配置难度增加的环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突出,并且谁家也不愿主动降低收益,使得投资端不得不铤而走险,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其实,理财型保险不是瘟神,关键在于开发和销售的产品特性、目的和方式。比如,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将万能险以附加险的形式组合销售,这些万能险多是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传统万能险,期限较长,与中短存续期产品具有较大差别,既能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也能提供长期稳健的资产保值增值,并且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也有向此转型的动作。
“保险业应该思考,为什么中小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的理财型保险具有市场。这是因为一是客户缺乏优质的投资渠道,二是传统的保险产品不能充分满足需求,客户希望分享保单中的高现金价值。”一位人身险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坦言。
他进一步说道,“保险业风险保障和管理功能发挥还不到位,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具有较大的努力和发展空间。以香港保单为例,虽然其具有汇率风险、政策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但是内地保险公司应该学习其保单价格、保障范围、投资回报等一系列贴心之处。未来,随着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兴起,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如何更为吸引客户,需要狠下一番功夫。”
精准监管:堵不如疏
创新往往意味着对既有格局的突破,而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发展。因此,保险业发展的新格局,对监管也意味着新挑战。
近来,社会舆论对于理财型保险和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行为等颇有谈虎色变之势,更有声音主张限制“急刹车”、“一刀切”,这种因为局部问题而否定整体保险业,将保险业发展前景描述得暗淡无光、危机重重,一味靠“堵”的言辞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例如,在负债端上,万能险在美国市场是一种主流保险产品,如果国内保险公司在追求产品结构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视万能险发展,把握其特点和负债属性,着重发展期交、终身型万能险产品,或者以附加险形式发展此类产品,为客户提供死亡、重疾、意外等一揽子风险保障服务,以及长期稳健的资产保值增值功能,何乐而不为?
一位外资保险公司首席风险官表示,“问题的关键不是限制理财型保险,而是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如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中对期限、数额和资本的限制,再如下一步可以考虑效仿美国,对万能险设立专属账户管理等。”
诚然,风险保障是保险的核心,但如果忽视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不顺应财富管理的发展趋势,保险业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是否将逐渐边缘化,这是一个值得保险业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投资端,保险业素以稳健著称,但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与金融领域其他行业相比,投资范围和工具相对有限。因此,在利率持续下行、资产配置难度加大的背景下,需要监管引导保险资金到河边喝水,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投资机会。
“此前,在保险资金基础设施投资新规上,监管已经放开了保险资金参与PPP的形式和领域限制。此外,监管可以鼓励保险资金在股市中发现价值、稳定市场的行为,限制投机、赚取热钱的行为;在长钱短投上,监管是否可以协调有关部门,针对保险资金发行相应期限的债券等。”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称。
其实,无论是负债端,还是资产端,二者谁也不能各行其道。监管应该引导保险公司建立产品开发和投资运作的协调机制,产品、精算、投资、销售协调一致,重视资产管理部门意见,考虑投资能力和市场状况,实现前端资产方和后端负债方的良性互动。
事实上,监管近年来实行的“放开前端”,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管住后端”,健全保险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机制,在较好地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激发了保险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不少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希望监管能够前端解放到位,后端加强技术性管控,对一些浑水摸鱼的保险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及早发现苗头,实现精准监管,加强事中监管,如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
总之,保险业的滚滚巨轮正在加速行驶,监管的正确引导可以保证这艘巨轮行驶在正确航道上,保险负债和资产端的创新应用,终将服务好保险主业、服务好实体经济、服务好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