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缴费”成潜规则 降低社保费率是突破口
业内人士指出,不按实际月薪而以当地平均工资作为社保基数,几乎成了整个社会的潜规则。根据上述的调研,不难看出员工的社保被“降低标准缴纳”,这一现象势必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待遇享受。
据了解,中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我国社保飞速发展。“51社保”发布人余清泉介绍,企业在参保及时性、覆盖面上遵守程度较好,但是在基数合规性上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滑,2016年按最低下限基数缴纳情况尤为突出。这一现象充分反映出我国企业社保合规已经逐渐从“不缴社保”、“迟缴社保”阶段进入“缴了但基数不足”的阶段。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的情况下,企业成本压力增大。尤其是社保合规、缴费基数合规问题严峻,整体情况令人担忧。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智勇表示,现在整个经济形势不太好,企业利润不多。专家统计,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所以企业低缴社保可以降低用工成本,一方面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减少成本支出;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存在低缴的现象。
此外,企业社保还面临着跨地区差异的艰巨挑战。据统计,36%的企业呈现出员工分布全国化趋势,由于社保政策实务的属地差异性,社保经办难度加大。
针对该问题,王智勇指出,从国家的层面来看,实现社会保障的地区转移以及提高保障水平是解决当前企业低缴社保的重要措施。因为,对于外来人口,尤其是对于很多农民工来说,由于他们的社保不能转移,所以他们也就默认了。因为换个地方也拿不到,只能拿到属于个人的那部分。如果能实现异地转移,农民工就有动力争取权益。
“很多职工社保存在跨省转移扣钱问题,导致他们压根就不想缴纳社保,近年来职工退保率在不断提高就很能说明这一点。”中研普华研究员危仁鹏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对于企业“低缴”他们的社保反应并不大。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社保费率太高以及现行社保制度激励机制的不完善。
危仁鹏表示,“低缴”未必就不合员工的心意。相反,这可能是企业与员工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职工可能并不在意企业"低缴"他们的社保,也就不存在维权一说。企业给他们"低缴"社保,意味着他们实际上拿到手的工资可以更多一些,这对缓解他们当前的生活压力有很大帮助,很多人就想着暂时拿到手的工资能多一些。
但危仁鹏强调,在低缴情况下,虽然缴费年限不受影响,但过去的缴费基数却降低了,这会影响劳动者未来的收益,比如养老金替代率。
在王智勇看来,要解决“低缴”社保问题,第一,从政府层面来看,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与监管,监督企业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障金。第二,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缴纳社保肯定有一些抵触情绪,因为眼下企业本身属于亏损的状况。可以考虑先缓一缓,等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再让企业补交社保。
“如果国家再增加一些补贴补助的话,个人最后拿到的保障水平就会高一些。所以,如果说国家能够适当提高社保水平,个人有更好的动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王智勇补充道。
危仁鹏还指出,目前国家社保费率确实处于高位,对一些民众和企业而言,国家社保吸引力有限,应当鼓励个人多缴多得,制度设计才是未来的重点。另一方面,社保要实现全国统筹,方便职工社保跨省转移,不让职工社保在跨省转移中受到损失,并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提升社保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