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人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增资计划未定
7月29日,中融人寿发布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16%,风险综合评级为最低的D。因万能险大规模增长,中融人寿在2015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4.72%,已处于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一季度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跌至-18.22%。
保监会已停止中融人寿开展新业务,不得增加股票投资。保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1-6月中融人寿原保费收入23.22万元,保护投资新增交费23.43亿元,而一季度两项数字为18.11万元、23.43亿元,其保险业务在二季度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截至二季度末,中融人寿注册资本仍旧为5亿元,股东包括清华控股、中天城投、吉林信托等十余家股东,前述三家股东分别持股20%、20%、16%。在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同时,中融人寿高管出现波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5月3日起暂停王天有董事、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2015年王天有曾被推选为中融人寿董事长,但被保监会驳回。
中天城投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近期公司正处于年中报的静默期,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中天城投2015年年报中提到,会积极参与到中融人寿增资和发展。
浙江工商大学保险系教授施建祥表示,中融人寿的偿付状况不达标状态已经持续半年多,这个情况如果股东不实现增资,保监会可能会进行直接接管,对管理层进行重建。
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早在2010年3月,中融人寿经中国保险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发起人股东包括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霍氏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根据偿付报告显示,二季度中融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16%,业务现金流-16.45亿元,资产现金流9.66亿元,净现金流为-6.79亿元,流动性覆盖率必测压力情景1为1045.66%,情景2为1378%。2015年底,货币资金36.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5.17亿元,
保监会规定,D 类公司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一季度时,保监会将中融人寿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开出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停止开展新业务,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暂停公司增设分支机构;责令公司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后,需向保监会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新增股票投资业务。
中融人寿自2010年成立后,借助万能险实现高速增长。在2010年、2011年、2012年保费收入9.39亿元、1.08亿元、7.36亿元;从2013年中融人寿保费规模开始高速增长,2013年、2014年、2015年原保费收入分别为38.22亿元、47.57亿元、34.5亿元,而保护投资新增交费则分别为4.71亿元、55.84亿元、142.78亿元。
而在2015年,中融人寿在二级市场疯狂举牌上市公司而被誉为险资新贵,备受关注,2015年岁末接连举牌真视通、天孚通信和鹏辉能源3家上市公司;此前,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中融人寿还持有开尔新材、龙韵股份、三五互联等18家A股上市公司股份。其中,有11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出现了中融人寿的身影。中融人寿一度持有21家上市公司股份。
中融人寿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正在加强与股东沟通增资工作,尽快使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恢复相关资格。预计2016年四季度将处于净现金流入状态。目前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已经全部停止开展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股票投资。在此基础上,公司正在加强与股东沟通增资工作,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资扩股,以提升公司经营的资本实 力和偿付能力。
“加强与股东沟通增资工作”、“尽快使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等文字表述,与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相同,一季度便承诺的增资在二季度却仍旧不见落地。
自2010年3月18日成立以来中融人寿共增资过3次,最近一次在2014年增资1亿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5亿元。
据了解,中融人寿成立五年以来,杉杉系、清华系、诺德系等几大资本势力先后参与其中,中融人寿股权因此频繁转让,实际控制人几经更迭。目前,中天城投接棒诺德系,与清华系共同位列中融人寿第一大股东。目前的股东结构中,主要股东为清华控股、中天城投、吉林省信托,大股东清华控股持股1亿股占比20%,中天城投持股20%,吉林信托持股16%。
中天城投董事会相关人士表示,按照2015年年报中的规划,会参与到中融人寿的增资和发展中去。而吉林信托并未给予正面回应。
王天有突然被免职
另外,中融人寿的董事会管理层现状也备受关注; 二季度偿付报告中提到,于2016年5月3日暂停王天有同志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而早在2015年王天有曾被推选为董事长,但是被保监会驳回,2015年4月17日,保监会在发布的《关于不予核准王天有任职资格的批复》中指出,经审查王天有存在《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不予核准其担任中融人寿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此前,中融人寿前董事长陈远涉嫌行贿案、违规代持股以及挪用保险资金等令业内哗然。陈远在2014年8月因涉嫌向王永春行贿被拘留,2015年取保,2016年3月23日开庭,尚未宣判,3月末,陈远曾经担任董事长的诺德股份发布公告,对“单位行贿”指控提出异议。
此前有报道称,前董事长陈远背后一系列代持股的嫌疑,中润合创投资、深圳力远资产管理均为旗下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注册资本2.8亿元,股东为三名自然人李森荣、窦兴荣、李巧玲。而深圳力元资产管理,股东为两位自然人,分别是陈晓红、刘长江。若中润合创投资、深圳力远为一致行动人,则持股比例超过吉林信托,仅次于清华控股、中天城投。
目前中融人寿董事长、法人代表为陈晓红,但并非来自明面上的前三大股东;陈晓红持股深圳力远46.67%,而深圳力远持股中融人寿2200万股,在十大股东中,深圳力远为中融人寿第六大股东。资料显示,2006年1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天合投资公司总经理;2013年5月10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6月 18 日至2015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7月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有报道称,陈晓红为陈远的代持股人,但并未被证实。董事会处于多事之秋也是中融人寿增资迟迟未落地的原因。
施建祥教授表示,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只有两种方法,进行增资或者进行业务缩减,中融人寿已经长期处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再不进行增资,保监会应该会直接进行接管,撤换高管等方式等重新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