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增至3600元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08-01 15:13:22
导读:
为了完善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从7月1日开始,上海市生育补贴标准从3000元提升至3600元;此外,自然流产、宫外孕等补贴也有了相应提高。
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1.7月1日起,凡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3.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对象
1.2016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流产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生育妇女。
2.2016年7月1日前生育或流产的生育妇女,按原来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什么是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
1. 生育生活津贴: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2. 生育医疗费补贴则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妇女从怀孕至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范围包括:
①早孕检查与建册;
②产前检查;
③住院生产(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除外);
④产后访视;
⑤产后42天康复检查及自然流产(包括宫外孕、葡萄胎)。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预约专家,了解详情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
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20周的女性投保,保险期间自妊娠满20周之日起至妊...
详情
投保年龄:符合公司承保要求
保险期限:≤1年
适合人群:女性
保障项目
1.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有
2.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有
3.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有
免费咨询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