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信披再收紧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险企筹建及股权变更日趋频繁。但与此同时,少数社会资本通过股权代持等隐蔽手段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信息披露作为以透明度为基础的市场约束手段,能发挥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外部约束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违规入股险企带来的风险。
明确需披露细节
据了解,《通知》按照“公开透明、关口前移”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信息预披露机制,督促保险公司规范股权管理行为:要求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险企,应在其官网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对资金来源、关联关系等信息进行预披露;新设保险公司筹建申请的有关情况,由保监会在官网或指定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一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保险公司股东,股东应当确保提交披露内容真实完整。二是信息披露的内容为:决策程序,包括股东大会议案及表决情况等;增资方案或股东变更的具体情况;资金来源,对自有资金作出声明承诺;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并上溯一级披露股权结构等。三是信息披露的平台主要是保险公司官网和中保协网站。四是信息披露的时间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的10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险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投资人和保险公司按照通知规定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要求保险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披露要求的有关行为,经查实后,保监会将依据《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继续加强股权监管
近年来,伴随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及保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保险股权投资交易愈加增多。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发生股权变动(包括正在或已完成股权变更、新开业、新批筹和新增资)的险企数量占保险公司总数量约三分之一。此外,超过2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拟设立寿险、产险、健康险、互联网保险和互助保险等类型保险公司的公告。
不过,在这些投资中,出现了少数社会资本通过股权代持等隐蔽手段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其后利用保险资金杠杆撬动大宗交易的案例,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是保监会加强股权监管,提高透明度建设,提升监管效能的又一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监管,完善股权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借助各方面社会力量,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有利于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提高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外部约束机制。三是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内部自律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保监会及相关部门对险企信披工作逐步重视,去年底,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规范险企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随后,中保协上线“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信息披露”栏目,险企举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入常态化。此外,中保协还根据监管要求,上线“险企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信息披露”等栏目,加强险企信息披露。
业内人士表示,信披是市场化的一种趋势,有利于险企股权信披的规范化,而且随着监管部门愈加重视,险企信披细则会逐步完善。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能在根本上完善险企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股权管理全链条审查问责机制,确保股权管理合规、公平、公开,促进保险公司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