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保险业需重点防范十大风险
公司治理风险摆在第一大风险位置上。项俊波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围绕“公开”和“透明”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建设和监管,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谈及资金运用风险,项俊波表示:“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从去年最多时浮盈数千亿元,一度下降至全行业浮亏。1-6月保险资金投资收益2.49%,比去年同期下滑2.81个百分点。企业债券违约殃及保险投资。2016年前5个月共30支债券违约,涉及本金超过200亿元。在10中钢债违约事件中,6家保险机构共投资6.1亿元,预计未来保险投资面临的市场信用风险将更加突出。这对保险机构如何更加审慎地进行债券投资,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保全已有投资提出很大的挑战。”
项俊波坦言境外投资不确定因素增多。目前,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仅占行业总资产的2%左右,风险总体不大。但是,当前国际经济、金融、政治局势变化较快,错综复杂,保险资金走出去还面临着当地监管规则、法律环境、管理体制以及汇率变动等风险因素。
“我们要把风险和挑战考虑得更加充分。以在英国的投资为例,保险资金在英国投资了19.52亿英镑,其中不动产17.44亿英镑,占比89.3%。英国脱欧公投之后的一周之内,英国有六只房地产基金宣布暂停赎回,两周之内有两只地产基金将估值下调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我们要对境外投资面临的风险保持高度清醒,努力做到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全面提高资产配置水平。”项俊波表示。
声誉对行业形象至关重要。项俊波重点强调出现的新问题,也就是热点问题引发的风险。他说:“这几年,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蜕变成人皆侧目的‘暴发户’、‘野蛮人’。这些保险公司激进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后有些问题甚至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些热点事件,尤其是负面新闻炒作的问题,如果不积极主动加以应对,就会产生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风险。”
“全行业要深刻地认识到,保险业的声誉是全行业共同的财富,如果行业形象破坏了,所有公司的利益都会受损。”他说。
另外,他还仔细解读了产品风险、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利差损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项俊波对“十二五”期间风险防范进行总体评价,认为保监会党委始终把风险防范工作摆在与促进行业发展同等重要的突出位置,加强改进保险监管,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取得了积极成效。行业发展快中见好,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资金运用比较稳健,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内审、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截至二季度末,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217%、508%,远高于100%-150%的警戒区域。总的来看,“十二五”期间,保险业抵御化解风险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整体是平稳健康的,风险也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