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缴费比例、领取条件和领取流程
总体来说,2016年失业保险最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失业保险比例的下调上。为了减轻我国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2016年多地出台新的社保政策,其中就包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这一项。
以上海为例,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上海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调整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2%。
再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同样有了新的失业保险政策,新政策规定,从今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北京社保费率,其中失业保险费率比例由1.2%调至1%,期限也为两年。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2016年下岗人员失业保险政策
职工下岗、停薪留职后,企业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在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照常计息。再就业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其档案保存单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劳动部门批准后,予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1%,个人缴费0.5%。而社保的缴费比例则调整为(如下表):
以上海市为例,2016年社保缴费比例可见下表。
2016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 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1.按照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 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 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 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2.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