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条件 附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案例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那么,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是多久?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条例》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条例》强调,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领取期限,《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失业保险领取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案例
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 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温馨提示】
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