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保险深度不高 保险空间广阔
在近日举办的上海论坛2016子论坛——“一带一路中的灾害防御与救灾合作”论坛上,论坛承办方之一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许闲表示,尽管“一带一路”国家灾害损失频发,但大部分的“一带一路”国家保险密度不足100美元、保险深度不足1%,处于保险业的起步发展阶段。而实际上,保险对个人保障和政府的财务平滑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运用保险这一工具可以帮助社会主体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一带一路”国家保险密度、深度普遍不高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总工程师杨思全表示,“一带一路”沿线为灾害频发、易发、多发的区域,同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灾害风险高、救灾压力大。
杨思全称,“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主要主体是亚洲,而从1995年-2015年期间,全球前10名因气象灾害受灾人口的国家中,亚洲国家占了7个。“归纳起来,‘一带一路’区域主要灾害类型,包括:地震、地质灾害、火山、洪涝、干旱、风灾,这是‘一带一路’突出的几个‘广布型’自然灾害。从经济损失来看,因为这个区域防灾减灾救灾投入相对比较少,灾害一旦发生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灾害损失,对当地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据他介绍,目前,防灾减灾管理体制主要分为统一集中模式、区域合作模式、内外结合模式和混合管理模式。在防灾减灾的过程中,还突出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缺乏有效的技术和平台支撑,人才队伍结构不优、数量不足,全社会灾害风险认知水平不高,社会力量发挥作用不足等问题。
许闲表示,部分“一带一路”国家一旦产生灾害,那产生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相当高,以中国汶川地震为例,其损失约占当年中国GDP的2.5%。“如果能够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就能更好地进行经济社会的发展。”
而众所周知,保险在补偿灾害损失方面是上佳工具。然而,据许闲介绍,大部分的“一带一路”国家保险密度不足100美元、保险深度不足1%,处于保险业的起步发展阶段。而实际上,保险不仅对个人保障和政府的财务平滑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运用保险这一工具可以帮助社会主体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保险如何帮助防灾减灾?
那保险在“一带一路”区域防灾减灾的风险管理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冯天佑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存在着许多风险,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运输风险、信用风险、恐怖主义风险。
他以“一带一路”区域内中巴经济走廊的一个发电站建造项目举例称,保险公司在承保此项目之前必须帮助客户分析对应的风险,不仅包括经济、政治、自然灾害的风险,而且还要考虑在发电站建造、设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标准化问题等,从每一个风险点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两个维度来制作风险评估表,让客户理解他们面对的是怎样的风险,并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减少风险或者迁移风险的应对政策。
“事后的赔偿是一部分,但是我们要做的是如何进行事先预防性的措施。当我们进行‘一带一路’区域项目风险管理的时候,不仅仅要想到自然灾害,还要想到其它的风险威胁,我们要确定最后通过我们的分析,使得企业有效地避免或者降低这些风险,最后达到危险控制、灾害控制的效果。如果企业有很好管理的话,损失就会较小,而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予以企业很多的支持。” 冯天佑说。
另外,针对“一带一路”总体的防灾减灾措施,杨思全建议加强科技对防灾减灾的支撑能力、推动区域合作的协同联动机制、履行国际上关于防灾减灾的义务、充分发挥现有国际组织的作用、开展经验和实践的共享,以提升“一带一路”区域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
许闲则呼吁,“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该提供更多的灾害数据,帮助研究的进行,为制定更实用的防灾减灾机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政府间的合作是未来“一带一路”防灾减灾的趋势,中国应该继续和这些国家深化合作,并加强和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建立基金化解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