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已经完成第二批试点城市可行性调研
幸福人寿是国内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先行者,“幸福房来宝”是幸福人寿2015年3月25日正式推出的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力争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
“房来宝”是一款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到老人百年,同时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实现“居家养老”。该保险产品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即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未来房产价值增值部分全部归属老人,投保后老年人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幸福人寿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
幸福人寿总裁万鹏在今年5月3日-5日的老博会上表示,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以房养老的扩大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二批试点城市可行性调研工作;同时做好现有客户的后续服务,开展定期慰问与不定期回访,开展多样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比如近期,幸福人寿将邀请北京首例以房养老客户康先生夫妇到德国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体验一个月。此外,其还将与慈爱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合作,拓展延伸养老服务,打通养老保险与养老保障服务价值链;值得一提的是,幸福人寿研发的“以房养老”配套辅助居家护理类保险产品即将上市,满足高龄老人居家养老中的护理需求。
目前,幸福人寿已在筹建幸福之家中心城区养老院,并探索幸福驿站社区托老服务中心,未来将以“以房养老”为起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模式,为老人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一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因此,保监会对此非常慎重,2014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设立了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2年的试点期,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积累经验,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也是基于上述原因,保监会决定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下一步,要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