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业务员物色绝症病人骗保 16家保险公司被骗196万
尽管疑点明显,但当地交警并没发现异常,其中一人还收了2000元贿赂。两年间,安邦保险公司业务员杨伟从16家保险公司骗保196万余元。而骗取保险金过程中,杨伟与绝症晚期患者家属、医院医生合谋,先给绝症病人投保,绝症病人一去世,就在24小时内伪造车祸现场,之后伪造全套抢救病案,把“病死”变成“撞死”。
据悉,3名办案交警分别被当地法院判决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而杨伟等人也因涉嫌保险诈骗等罪名日前在当地法院受审。
勾结家属
借医生物色绝症患者 病人去世当晚伪造车祸
2011年5月,安邦保险宿州分公司业务员杨伟认识了安徽省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主任王某。王某掌握着灵璧县人民医院住院患者的信息。杨伟经常请王某吃饭,打听哪个癌症病人病重将死,打听完就找到病人家属,劝说其买保险。
2012年底,杨伟联系上癌症病人崔某的儿子。双方商议,通过伪造车祸的方式骗保险金。
2012年12月16日下午,崔某因肺癌呼吸衰竭,在ICU病房死亡。当天晚上,杨伟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放倒在灵璧县灵城南酒厂东侧水泥路上,然后安排侄子开车撞它,伪造车祸现场。之后,杨伟的侄子打电话报警。
当时,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主班交警季某因出警不在,副班交警张某、曹某做了现场勘查,第二天将材料交给季某,季某根据材料做了现场勘查笔录,绘制了现场勘查图,承办此案。
据杨伟事后交代,他指使侄子向警方和保险公司业务员称自己开车撞到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崔某,120救护车将崔某送到医院,但崔某因抢救无效身亡。而实际上,因癌症去世的崔某的尸体,根本没被拉到“车祸”现场。
医生配合
伪造抢救无效死亡病案 尸体头部裹绷带装撞伤
如此大胆、低级的骗局,为何能成功?据了解,原来,杨伟叔侄和崔某家属,得到了医生王某、宁某的配合。
杨某让医保科主任王某提供了崔某因车祸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虚假病案,王某之后还找到崔某平时的主治医师宁某,让他伪造了崔某因车祸在医院抢救的住院病案。
宁某事后交代,杨伟还安排他在崔某的尸体头部缠上了绷带,伪造成在车祸中被撞伤的样子。
几天后,法医对崔某尸检,没有检出尸表明显损伤。但因崔某家人不同意解剖尸体检验,法医没有对崔某的死亡原因做出鉴定结论。
此后,经杨伟叔侄、崔某家人串通,双方同时向交警队申请调解。
杨伟事后向交警解释说,调解协议是事先写好的,只有自愿达成调解,侄子才能放出来。
漏洞百出
现场草图已暴露马脚 交警办案未发现可疑之处
在当天出警的张某、曹某交给季某的现场草图上,写有事故双方的电话号码。这其实是个很大的马脚,因为崔某已“重伤送往医院”,肇事者杨某不应该知道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但交警季某承认,他当时没有发现疑点。他还表示,承办案件过程中他曾到医院了解崔某病情,但医生说崔某正在抢救,不能见;他又让医生提供伤情诊断证明,医生说等病人病情稳定了转到普通病房再出。其间,季某仍未发现可疑之处。
季某还交代,当时,他也没找120急救人员了解出车情况,因为觉得没必要;事发后,他才后悔地意识到,其实当时只要找120急救人员问问,就能发现车祸是假的。
根据对杨某的询问、现场勘查图、照片以及没有结论的尸检报告,季某作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案件就此了结。
之后,身为安邦保险业务员的杨伟将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同等责任”篡改为杨某承担主要责任,从安邦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178696.86元,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6万元,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3万元;崔某的儿子从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8万元。
频频得手
同样手段作案两年 从16家险企骗保196万
2012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1日,杨伟以同样的手段,勾结病人家属和医院医生,先后5次凭借从16家保险公司投保的42份保单骗保,累计索赔407万余元,其中既遂金额为196万余元。
在2014年6月的骗保犯罪中,杨伟与医保科主任王某、ICU重症监护室医生李某合谋,由李某在癌症患者梁某死亡时协助编造梁某被车撞、在ICU监护室接受过抢救的假象,并伪造了梁某的病历。
同年6月5日夜梁某死亡后,杨伟等人立即将尸体送进ICU重症监护室,次日清晨6点多,杨伟、梁某家属、赵某一起来到灵璧县开发区广志学校南十字路口,伪造了一起面包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赵某以“肇事司机”名义报警后,交警张某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人单独出警,其间他既没见到被撞伤者遗留的血迹,也没见到地上有任何遗落物品,便听信在场者“伤者被120救护车拉走”的谎言。
现场勘查后,交警张某来到医院,但既没找120救护车人员询问,也没见伤者本人,仅向医生李某询问了情况。李某谎称梁某正在抢救后,交警张某离开医院。
事故处理中,杨伟为使赵某作为肇事司机不被刑事拘留,专程到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给了交警张某2000元钱,后赵某被取保候审。
仅依据现场勘查笔录以及对赵某、梁某之妻的讯问,交警张某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主要责任。之后,张某找到同事张某某,让他在事故认定书上签章,其表示同意,同时在未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情况下,应张某的要求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上签了字。
利用该认定书,杨伟等人从中国人寿、安邦保险、新华人寿、平安保险、康泰保险、浙商保险等10家保险公司骗取车辆保险金及人身意外保险金共计90万余元。
东窗事发
医院存在两份病历 险企业务员识破报案
5起车祸,虽然从医院抢救、交警出警等程序上看不出任何瑕疵,但归纳到一起后显得十分诡异——事故中的死者,4人为癌症晚期,1人为肝硬化晚期,均为灵璧县人民医院病人,且在投保后不久离开医院,被车撞身亡。而办理投保的业务员均为杨伟,肇事司机都是杨伟的亲戚,有两起车祸甚至肇事司机是同一人,车祸发生地点接近,其中两起甚至在同一处。
而灵璧县灵城镇立张村人张某的死亡,导致东窗事发。某保险公司接到张某家属的理赔材料后去医院调病历,结果发现,理赔材料称张某骑电动车外出时被撞死,但病历显示,车祸前一天,张某就已经因癌症在医院去世了。
原来,灵璧县人民医院有两份关于病人张某的病历。一份是真实病历,显示其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因肺癌住院,2014年12月20日在医院病逝。另一份伪造的病历显示,在张某真实去世的第二天早上,张某又因“车祸致昏迷”入院,入院诊断为“肝挫伤、腹腔积血;肋骨骨折、肺挫伤、胸腔积血;脑挫伤”,出院诊断为“肝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伪造的病历有10多页,里面甚至还有详细的抢救经过、完整的诊疗经过、每个时间点的查病房记录、CT报告等,而签名医生正是宁某。
2015年1月,多家保险公司相继到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反映张某交通死亡事故理赔资料疑点重重。
接报后,宿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亲任组长,会同市银监局启动全市金融风险查控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由杨伟经手办理的投保和理赔的保险信息,最终确认其有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2015年5月6日晚上,杨伟等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安邦保险员、医生 涉保险诈骗受审
2016年5月10日,这起特大保险诈骗案的13名被告人在宿州市中级法院接受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参与作案的13名被告人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多次伙同同事宁某、李某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泄露病人信息、伪造病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重大,庭审持续了数日才结束。
伪造的车祸中有大量漏洞,为何当地交警始终不能发现?对此,当地警方曾公开解释称,杨伟伪造的交通事故分别发生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时间间隔较久,且每次出警的交警都不是同一人,很难发现异常。
警方还表示,每次死者都被医生包上纱布,因此旁人很难发现异常。
在审查保险诈骗案的过程中,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交警张某、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遂对该线索进行初查,之后立案侦查。2015年5月27日,张某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15年6月5日,张某某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据了解,张某是个出生于1990年的年轻小伙子。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办理张某、张某某渎职案期间,又发现了交警季某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2015年6月8日,该院对季某立案侦查,次日将季某刑事拘留,6月16日取保候审。
交警获刑
三人最高被判2年 虚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他人利用
开庭审理期间,季某对玩忽职守罪的指控表示认罪。
2015年11月23日,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一审判季某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审理认为,季某没有认真核实相关材料的真伪、没有调查医院急救车辆情况、偏听偏信作出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调查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出具事故认定结论,后又听信事故双方同意调处的意见,对该起不存在的事故以调解方式结案,以致错案发生。
正是由于季某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保险公司被杨伟等人骗保,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后果应由季某个人承担。
而张某、张某某在法庭上均不认罪。张某及律师辩称,他是按照中队的安排去现场勘查,没有违反规定;现场有无血迹或遗留物品不能作为判断交通事故中有无伤者的依据,因此其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损失是杨伟保险诈骗造成的,与其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张某某及律师辩称,事发当天他和张某不同组,案件调查过程及最后形成意见他均未参与,他不是值班人员而签字,是为了配合将案情录入平台系统。
2016年2月1日,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张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严重不负职责,违反法律规定处理公务,徇私舞弊,作出的虚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他人利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交警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与他人共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至于虚假的交通事故被他人利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交警张某一人出警处理交通事故,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属违法办案。在收受杨伟贿赂的情况下提出交通事故调查意见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然也属违法办案。
可乘之机
死亡医学证明发放流程不合规 医院监管不到位
据了解,骗来的196万余元保险金,除大部分被杨伟挥霍外,还有一部分分给医生和病人家属。涉案医生被抓后,连称不相信会有这么大的诈骗金额,其每次的“好处费”不过1万元左右。
除3位医生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该医院负有领导责任的ICU科主任李某某、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张某某被行政处分。
“明显是死亡医学证明发放流程不符合规定,给涉案医生可乘之机。”该案联合调查组认为,灵璧县人民医院个别医务人员缺乏素质,医德医风缺失,立场不够坚定,沾染江湖习气,经不住金钱诱惑,加上医院监管不到位,从而导致了原医保科主任王某无原则泄露病人信息,综合科医生宁某、ICU医生李某伪造病历,参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