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主体偿付能力披露 充足率均在200%以上
偿付能力充足
截至昨日,查阅在中国境内主要再保险经营主体官网,中再财险、中再寿险、太平再保险、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北京分公司、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均披露了今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慕尼黑再保险北京分公司尚未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其偿付能力报告中涉及客户专有信息,如何进行披露正在与保监会沟通中。其可以对外披露的是,按照偿二代的相关标准,慕再北京分公司2015年末和2016年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300%以上。
已经披露报告的这些再保险主体,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再保机构这两项指标数据结果相同,以下统称为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200%以上,最高超过600%。
其中,中再财险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9.78%,上季度末为219.89%,偿付能力有所提升;中再寿险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2.34%,上季度末为312.96%;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7%,上季度末为385%;汉诺威再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上季度末为239%;法国再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上季度末为218%;太平再保险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0.02%,上季度末为252.07%;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5%,上季度末为206%;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09.71%,未发布上季度末数据。
流动性较好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方面,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报告中列报净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从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数机构的流动性较好。
中资再保机构中,2016年一季度,中再财险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46亿元(含汇率变动影响),现金流状况正常;中再寿险一季度净现金流为-10.95亿元;太平再保险实际净现金流为4461.76万元。
另一项披露指标综合流动比率,反映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在未来期间现金流分布情况以及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匹配情况。
一季度末,未来3个月内、1年以内以及1年以上的综合流动比率,中再财险均大于100%,显示公司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风险较小。
中再寿险分别为91.87%、325.01%、84.65%。对此,中再寿险报告称,在预测未来再保业务现金流时,对于寿险再保险公司,尤其是储蓄型业务占比较大的再保险公司,会缺少一部分稳定的现金净流入,因此会出现综合流动比率低于100%的情况。并且由于再保险公司业务的特殊性,特别是重大再保险合同的签署时点的差异,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预测情况在各季度间存在较大差异。
太平再保险分别为144.03%、104.29%、316.18%。“综合流动比率较为理想,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度较好。”该公司报告显示。
另外,按照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的要求,保险公司还应计算流动性覆盖率,该指标受优质流动资产和压力情景下预测的未来一个季度净现金流影响。指定的两种压力情景分别为,一是发生巨灾事件,导致预测期内分保赔付的现金流出较基本情景增长50%;另一压力情景为预测期内到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20%无法收回本息。
一季度末,中再财险以上两种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1724.66%、5596.16%,显示公司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风险较小。中再寿险分别为553.39%、568.40%。太平再保险流动性覆盖率在基本情形、压力情景一、压力情景二下均超过3200%,公司认为,这说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好,优质流动资产完全可以覆盖经营活动需要的现金流。
外资再保险公司国内分公司方面,瑞再北分综合流动比率均大于100%,流动性覆盖比率为849%。汉再上分3个月内综合流动比率67%(预测较为保守),1年内和以上比率均高于100%,流动性覆盖率数值达4位数,均在2700%以上,覆盖性充裕。法再北分流动性覆盖率压力情景一下为152%,压力情景二下为190%,相较上季度均减少,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分出业务进行了调整。劳合社(中国)一季度3个月内、1年内和1年以上的综合流动比率分别为2421.6%、2546.5%和24.4%,预期流动性充足;本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在压力情景下的数值分别为698.65%和652.62%,未来一个季度的流动性风险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