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影响显现:兴亚财险两代偿付能力相差近四倍
截至4月25日,在已披露的20家非上市险企2015年年报中,个别险企也披露了“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据日本兴亚财险年报数据,“公司2015年四季度末按照‘偿一代’规则计算的偿付能力充足率2924.41%、“偿二代”规则计算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601%,偿付能力良好。”如此,兴亚财险两“代”偿付能力相差近四倍。
与之相对的是,此前上市险企披露的“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提升,显示风控体系健全、经营稳健的公司资本压力得到释放。
增资提升偿付能力
除了日本兴亚财险,渤海财险2015年年报披露的“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与“偿一代”相差不大。2015年末,公司“偿一代”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1%,“偿二代”下为276%。
渤海财险还在其年报中表示:“2015年,公司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工作,成功引进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提升至16.25亿元。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了公司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充足率。”
事实上,去年在“偿二代”监管体系即将实施背景下,险企增资补血成为一大亮点。据相关统计,2015年险企通过股东和发债补血超过1900亿元,达到增资峰值。
在“偿二代”下,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直接与公司最低资本挂钩,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可降低最低资本,为公司提供更多可用资本,有利于提升资本运营效益空间。因而,风控体系健全、经营稳健的公司资本压力得到释放。
中国人寿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末,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30.10%。该公司副总裁杨征称,“偿二代”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2015年末公司“偿二代”下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偿一代”上升。
中国平安“偿二代”下寿险、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则分别为219.7%、269.5%,也高于“偿一代”下的203.2%和182.2%;新华保险“偿二代”下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0.96%,亦高于“偿一代”下的227.43%。
加强风险管理建设
与规模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偿一代”相比,“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以提高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资本约束,防范偿付能力风险为主。
据悉,多家险企在年报中披露了2015年风险管理整改情况。
招商信诺表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针对所发现的风险管理能力薄弱环节,从制度完善和流程梳理入手,展开了一系列的改进工作,包括:风险管理部门架构调整及人员补充;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事件上报流程的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及工具的开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资金运用部风险管理团队的建立等。”
上海人寿称:“2015年度,公司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偿二代’监管标准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七大类专项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和监测流程设计。”
北部湾财险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新发布80项制度,包含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办法和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各专项管理制度,基本搭建完成“偿二代”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
根据中英人寿的年报:“2015年,公司建立了‘偿二代’下风险偏好体系,从资本、流动性、特许经营价值、新业务价值四方面进行定义。同时,不断完善风险偏好的传导机制,已初步完成中英人寿风险分类模型和风险指标体系,建立超限额处置机制,并及时监控和报告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