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家财险六大误区及正确做法
一张表读懂家财险保费金额:
投保家财险极易踏进的六大误区, 你栽过吗?
误区1
有人将自家同一财产向多家险企投保,以为出事可获更多赔偿,这就是“重复投保”。与重复投保同为“无用功”的,还有“超额投保”。
正确做法
家财险以赔偿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为目的,一旦财产出险,各家保险公司将分摊其损失,被保险人不会获得超额赔款。
另外,家财险遵循补偿性原则。如果财产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额,最多只能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若实际损失少于保险金额,则按实损赔偿。由此,投保人在确定保险金额时,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多交的保费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切莫重复或超额投保。
误区2
室内财产盗抢险和现金首饰防盗险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有投保人以为,既然现金和首饰都放在家中,只要附加室内财产盗抢险即可安枕无忧。
正确做法
室内财产盗抢险不同于现金首饰防盗险。
室内财产盗抢险的责任范围是因遭受盗抢而丢失的室内财物,包括家用电器、服装、家具等,最高保额在10万元左右。但此附加险并不包括现金和首饰,其只能通过附加现金首饰防盗险来专门应对。
在购买家财险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选择室内财产盗抢险、现金首饰防盗险等附加险来扩大保障范围,一旦在保险地址室内的现金和事先约定的金银珠宝被盗抢,都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误区3
忽略不常住的房子里的家财。
正确做法
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倘无人居住(一般为连续15天)就可视为财物无人看管状态。这是很多投保人忽略的重要事项,所以务必要引起注意,投保时也要看清保险条款,以免遭窃后无法获赔,导致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误区4
有些消费者以为,只要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别说家内财物,就连所住的房子有啥意外状况,同样能得到赔付。
正确做法
这显然将家财险和房屋保险混淆了。看看两个的对比表了解两种保险的细节差别吧!
误区5
以为自己的财产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发生任何问题都将由保险公司对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自己就不需要对投保财产履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
正确做法
对投保财产进行必要的管理、防护,既是被保险人应尽义务,也与被保险人利益相关。
首先,一些财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损失有一定百分比的免赔额需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对一个大的保险事故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其次,如果被保险人疏于管理,造成保险事故的发生,情况最严重的有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赔。
误区6
投保了家财险就万事大吉,家里发生财产变更不与保险公司联系。
正确做法
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没有犹豫期,如果家庭里的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保费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特别是在自己不能确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上门查勘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