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保险公司推“疫苗保险” 购买应认清赔付范围
多款“疫苗险”引关注
对于家长来说,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最大心愿。而一针小小的疫苗,尽管不良反应率极低,却是家长最不能承受之重。一些商机敏感的保险公司已经快速跟进问题疫苗事件,适时地推出了疫苗保险。实际上,与疫苗相关的保险产品在我国并不属于空白阶段,只是家长关注的不多。
目前市面上有几款疫苗险:2013年阳光人寿就推出了首款儿童疫苗接种保险“阳光贝贝”,年缴保费300元就能享受意外疾病身故保障3万元,重大疾病10万元,预付免疫5万元等保障。其中预付免疫专门针对疫苗接种保障。
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儿童预防接种保险”,该产品专为婴幼儿、青少年接受预防接种时造成的意外,或在该疫苗防疫有效期内仍罹患该疫苗所防疫疾病,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保险期间内造成的疾病身故、医疗费用等。
平安此前的少儿综合保险专为30天至18周岁少年儿童设计的综合保障险种,涵盖人身意外、意外医疗、疾病身故和疾病住院15种儿童常见重大疾病保险,其中就涵盖“疫苗意外”。
此外,中国平安也在某平台上推售“针无忧儿童疫苗险”,其包含疫苗接种意外身故残疾和异常反应及偶合症意外医疗保障,最高赔25万元。
问题疫苗不在赔偿范围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方式保障疫苗风险。第一种是政府或相关企业补偿制度,如因接种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政府需对受种者予以补偿;如因接种自费的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对接种者进行补偿。
第二种就是商业保险模式。不过,并不是买了“疫苗险”,出了事故后就能得到全部理赔。根据一些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问题疫苗引发的不良后果将不在赔偿范围内。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疫苗险”的免责条款明确指出:因疫苗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或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疫苗,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疫苗险”的免责条款也明确规定:使用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的疫苗或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疫苗,保险人不承担责任。此外,各家还有多种免赔理由,比如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程序按时接受疫苗的预防接种;分娩前婴儿本身存在的严重疾病或缺陷造成的后果等。
尽管免责条件比较多,但保险从业人士依然表示,商业保险仍是防范疫苗质量风险、为接种家庭遭遇意外事故后提供救助的重要途径。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疫苗险产品主要针对的是第二类疫苗,所谓的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但是有些意外险产品可以涵盖更广的疫苗责任。因此市民在购买疫苗险时,要注意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