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B款)——保障储蓄两不误
【健康无忧青少年(B款)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不满18周岁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
【健康无忧青少年(B款)产品特色】
青少定制
专为0-17岁青少年量身定制。
保障全面
8种轻症、40种重疾赔付保障及身故保障,切合青少年特点,全面呵护孩子健康。
价格实惠
保障期间适当,性价比高,保险期间届满,给付主附险所交保费。
保费豁免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18-60岁),免交续期保费。
投保简便
全新投保体验。
【健康无忧青少年(B款)投保案例】
李先生夫妇有一爱女菲菲,今年刚满1周岁,活泼可爱,意识到少儿重疾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家人都希望菲菲可以有一份健康保障,经过比较,他们选择了“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障计划(B款)”,有病保障,没病满期返钱。主险年交保费2080元,附加险年交保费1040元,合计年交保费3120元,10年交,基本保额40万元,保障至30周岁。菲菲可获得的保障有:
轻症疾病保险金(8种)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主附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给付40万元×20%=8万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主附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
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给付40万元×20%=8万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主附险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40种)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主、附险实际交纳保险费之和的1.1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
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身故,给付主、附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身故:
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给付主、附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给付主、附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3120×10=31200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主附险合同继续有效。
更多关于新华健康无忧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