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退保有门道
当然,和其他险种一样,有“买”的,自然就有“退”的,车险同样如此。投保之后,或感觉险企服务不及预期;或认为所购产品“华而不实”;或买了重复保单需要清理;或因车辆报废,车险再无用武之地……凡此种种,都促使车主们想跟手上的车险说“拜拜”。
那么,是否所有车险产品皆可退保?具体操作有无限制条件?申办流程又是怎样?对于这些问题,车主均应在走进险企的营业大厅前弄个明白。因为,车险退保看似简单,实则颇有门道。
退保条件须符合
有些车主以为,当初自己主动花钱买车险,若想退掉,险企也应“有商有量”,积极“配合”。很可惜,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若想退保,车主须在车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提出申请,经险企核准同意,方可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商业车险及交强险的退保条件有所不同。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商业车险退保应符合以下条件:保单须在有效期内;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
在此要特别提醒,若被保险车辆在保单有效期内向险企报案或索赔,从险企得到过赔偿,是不能退保的。即使仅向险企报案,而未得到赔偿,同样不能退保。譬如,有车主为爱车投保一年期的车险,此后发生两次刮蹭事故,虽曾向险企报案,最终都选择私了。保险合同期过半后,车主想改投另一家险企怀抱,遂提出退保,却被告知须等合同到期才能更换东家。究其原由,正在于他曾向险企报案,尽管未理赔,这个记录却是影响退保的重要一环。
另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政策)正式生效。若因质量问题,车主可以办理退车,并到保险公司办理车险退保。但此时,需留意车险是否生效起期。若未起期,不会产生费用;若退保时车险已生效起期,险企将按天扣除相对应保险责任的保费。
至于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需要车主留意的是,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生效日期,若尚未生效,可办理退保。若交强险已经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倘不符合条件,一律不予退保。
退保流程有讲究
搞清了车险退保的“基本条框”,接着就进入到实际操作流程。
就商业车险退保而言,除了携带保单原件,以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等证件外,车主还需向险企递交退保申请书,后者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而后,车主才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领取应退还的保费。
以某险企的车险退保规定为例,车主须带好以下材料:退保申请书(写明退保缘由及时间,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印,是私家车主则需签字)、保单原件(若遗失,需事前补办)、保险费发票原件、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私家车主需身份证)、证实退保缘故原由的文件,如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因车辆转卖他人而退保,需提供过户证明;因重复保险而退保,需提供互相重复的两份保险单。
至于退还保费的比例,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是按天数计算,通常规定退保的数额=按照商业车险保费÷365×(365-已投保天数)。比如,某车主交纳了3650元保费,但只保了两个月,可退3650÷365×(365-60)=3050元。
就交强险退保而言,除了车辆行驶证之外,车主同样须提供退保申请书、保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单证,以及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依法注销、停驶、丢失、转籍、新车收回)原件和复印件;重复投保的,应提供同一标的重复保险的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而后,车主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领取应退的保费。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退保事项应注意
虽然车险退保是一件很寻常的事,但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广大车主,具体操作时还须掌握一些注意事项。
首先,不要时常退保,因为多次退保,轻则影响第二年续保,重则有可能被各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最后落得找不到“东家”办理车险。因此,对于退保还须谨慎。
其次,各家保险公司在退保细则上会不同,建议车主在准备好基本申请材料的同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了解详细情况再去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此外,除了车辆报废、过户,重复投保或不满意险企服务等常见原因申请退保外,尤需注意二手车险退保请求。此前,曾有车主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申请车险退保时,险企称只有原车主才能办理退保。消费者则认为,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只要拿到保单就有权申请退保。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据此,该消费者购买二手车并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仅承继该车被保险人向险企请求保险事故赔偿金的权利,而原车主仍为投保人,只有其才有权向险企申请退保。因此,该消费者的退保请求未获保险公司支持,并不违反法规规定。
此事提醒广大车主,购买二手车想要办理车险退保,应联系原车主,及时到险企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事后申请车险退保,才能顺利获得保险公司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