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刚性上调无法继续
由于工资上涨等原因,养老金替代率持续下滑,进而影响养老金领取者的经济能力。在过去11年,由国务院宣布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成为每年开年的惯例,每次上调的幅度都在10%左右。
然而,这项政策潜藏风险。
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多地养老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支出的大幅增长已对制度的持续性形成压力,且过高的调待幅度容易对养老金制度形成负激励。
普调逾十载
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绝对额度始终处于上升状态。
1998年至2005年,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由每月413元增加到719元,年均增长8.2%。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61元,为2005年的2.87倍。
中国的养老金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部分,从缴费费率来看分别为在职时企业所交的工资20%及个人所交的8%。在统筹部分养老金计发时,养老金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有一定关联。由于社平工资多年来维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养老金待遇也相应提高。
不过,待遇提升更多要归结于11年来的行政性上调。政策初衷是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差距。近年来,CPI指数每年增长3%-5%,与退休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价格涨幅较大,养老金若不提高,实际购买力便会缩水。
1995年以前,在低工资、低物价的状态下,养老金水平很少调整。此后十年间,养老金调待多以各类补贴实现。到2005年以后,10%的涨幅成为常态,每年年初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文件宣布,具体的调待比例由地方确定,参照系一般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往往高于10%。
譬如,沈阳2006年的调待增幅达28.8%,随后逐渐递减,保持在13%-15%。直到近三年,增幅才降至略高于10%。在2015年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2180元,增幅达10.54%。
退休人群的待遇提升自为公众所乐见,但一些学者担心,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而不是基于精算平衡,会致使养老金增长过快,长此以往会对基金支出形成压力。同时,养老金待遇的上调具有刚性,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就指出,养老金发放具有棘轮效应,“容易涨,难以降”。
目前,养老金正处于待遇提高最快的阶段,上调待遇所需资金主要从基本养老基金中列支,辅以中央财政补助。
财政补贴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逐年扩大,从1998年的24亿元上升至2014年的3548亿元,从占GDP的0.03%上升至0.56%。
替代率缘何“跳水”
养老金待遇上调不可避免。一个可感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即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相对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这是衡量退休前后的生活水平差异的主要参数,近年来呈现出下滑趋势。
根据2005年国务院文件的设计,59.2%的替代率是合适水平,达到这一水平的条件是:以同期职工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且缴费满35年。
但在制度实际运行中,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持续走低,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稳定替代率的差距越来越大,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数据,2002年的养老金替代率为72.9%,2005年迅速降至57.7%,随后平缓下滑为2011年的50.3%——这已经是大幅调待介入的结果。
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首要因素是工资水平快速上涨。2000年至2010年期间,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年均增长近15%。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未紧跟工资增长速度,增长较慢,替代率下降成为必然。即使2005年后“手动”调待,也无法完全跟上工资增长的节奏。
除此之外,当前养老金制度的激励性不足,参保人员缴费时间偏短、普遍存在的费基不实也拖了替代率的后腿。按照现行制度,能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表示:“普遍的社会心理是交满15年不交了,等着退休。”
一名原地方人社系统人士指出,大量的瞒报、虚报、漏报缴费基数,使中国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费率仅在17%左右。他还认为,替代率下滑与“个人账户替代率塌陷”相关。
目前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差,按现行政策存于银行且只按一年期利息计息,不仅远远跑不赢CPI,更跑不赢工资增长率。
1997年以来,个人账户收益率在加权平均后约为 2.38%。研究人士曾经指出,个人账户养老金多为空账运行,原本应用于投资运营的基金被挪用发放养老金。实际上,即便做实且投入资本市场,收益率也难以企及目前高速增长的社平工资。
此外,替代率“跳水”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对养老金第一支柱过分依赖。中国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为强制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为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三大支柱发展至今,其比例失衡。第一支柱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8.42亿人。第二支柱建立逾十载,只有2300万人参与,累计资产为8800亿元,覆盖面狭窄、投资收益不理想,远未达到制度目标。第三支柱剔除相关的养老理财产品之后,资产规模逾万亿元。
胡继晔称,美国、英国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替代率均在30%左右,共同承担了重要责任。
待遇怎么调?
养老金购买力下降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许多国家都设计了指数化的养老金调待机制,或与物价增长挂钩,或与工资增长速度挂钩,或结合两者作调整。
如美国1975年建立了生活费用自动调整机制指数。房连泉介绍,养老金与之挂钩,满足“菜篮子”需要,用于保基本,每年调整幅度在2%-3%左右。
不过,建立调待机制也存在分歧。
胡继晔质疑根据物价调整的方式,万一物价下降,养老金是否要降低?他认为,养老金应该量入为出,重视精算。若以后只能通过通货膨胀来解决发放问题,从代际角度衡量,对年轻人不公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认为,调待机制很大程度上是在已退休人群和缴费人群之间做切分,经济乐观的时候会更多分享发展的果实,愿意向老年人倾斜,使用工资增长的参数;否则会往精算的一头走,基于经济约束偏向于选择物价。当下的问题是年轻人的负担过于沉重。
各界早已意识到零敲碎打的调整不可持续,但正常的调待机制始终没有成形。1995年、1997年国务院文件两度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而2005年的口径变为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时国务院开始每年宣布上调养老金。
2012年,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重又被提上日程。
但调待面临两难:养老金没有正常调整机制,替代率逐年大幅下滑,制度将会崩溃。如果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并使养老金增长接近工资增长率,又容易引致相同因素条件下,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少于先退休人员,激励提前退休和降低缴费年限,使得原本就存在的缴费年限短的问题雪上加霜。
实际上,目前的普惠制调整已经造成了“倒挂”现象,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设计被抹平。制度的原意是鼓励多缴、长缴,并做出了一些设计,如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多发1%,总的缴费数额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亦有所关联。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研究员谭中和曾撰文指出,初次领取的养老金在以后的历年调整中所占比重逐渐变小,削弱了政策效力。2011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已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人均大约相差每月121元。
一些地方也意识到这一问题。2014年,广州市发现,2006年至2013年领取养老金的人群中出现了同类企退人员待遇高低不一的情况。解决办法是加发基本养老金,“就高不就低”,填平同等条件人群的沟壑。
房连泉认为,目前的调待不是养老金制度的内置参数,实际上养老金设计中应该让收入和支出相匹配,一起调整,否则压力会越来越大。
针对统筹账户激励性不足的问题,他建议,应调整养老金待遇计发公式。目前统筹部分的计算公式中包含社平工资的参数,再分配作用明显,若要加强激励,应该多和个人工资挂钩,参保人也愿意更多地去缴纳。
房连泉还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险中既包含保险,也包含再分配的功能。实际上,养老保险应是“纯保险”,个人多缴多得,退休待遇权益明晰。对低收入人群,二次分配体现在缴费时给予财政补贴,再共同参与到保险中去。“这是一种比较正确的激励方法,不要做成大锅饭,大家拿的都差不多。”
“纯保险”意味着去除或压缩当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金制度中的统筹部分,改为名义账户制,或扩大个人账户的比例,部分实现名义账户制。
从人口结构看,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这决定了养老金制度需要向累积制转型,即主要依靠储蓄养老而不是让年轻人供养老人。
但从当前的现收现付制转为累积制面临巨大的转轨成本,名义账户制因能将转轨成本分散到较长的时间内,成为现实选择。
不过,最终方向,是需要激活企业年金的第二支柱和商业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建立起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