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早在2006年国务院、省政府就出台了有关“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文件,今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省政府皖政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3年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所以,经省政府阜阳市今年率先在全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它是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灾害处理、利益保障等安全相关问题的长效机制,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交过工伤保险后依然还需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是我国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政府部门统筹统管,在劳动者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是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标准和赔付额较低,且认定程序复杂、严格。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政府推动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一种保险机制,它具有保费较低,每人平均200元,赔付标准较高,死亡一人可赔偿20万元,而且赔付及时,覆盖范围广,可为第三者提供赔付,投保流程简便等特点,是对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顺便说一下:一是如果缴纳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以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二是如果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上级政府表彰,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