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负债端风险引关注 高现价产品须加强规范
负债端风险引关注
1月21日,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相关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保险业满期给付与退保面临多方面风险形势,业务总量高位运行的总体趋势、风险分布较为集中的基本特征、风险事件发生的客观必然性三方面不变,而由新业务、新渠道、资产端、政策调整和外部风险传递等引发的风险发生变化。保险业应坚持防范化解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实现人身保险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据媒体报道,保监会已召集多家保险公司开会,讨论规范高现价产品事宜。高现价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三年的产品。2014年2月,保监会曾下发通知对其进行规范。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依靠银保等渠道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特别是以短期分红型产品的“一年末现金价值高于所缴保费”为卖点,以求在短期内冲保费规模的情况并不鲜见。目前,相比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承诺的收益处于相对高位,但负债端的高利率会推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连带对资产端配置构成一定压力,利差损、资产负债匹配等风险出现的几率升高,现金流风险可能产生。
结构调整有利市场稳定
作为保险资金组成部分的寿险资金,目前部分来源于保险公司销售高现价产品的保费所得。而从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来看,多家寿险公司都使用分红险、万能险产品账户资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对于近年来高现价产品的快速扩张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其在负债端潜在的多方面风险已经逐渐暴露。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对保险机构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行业也在考虑避免这些风险向其他领域,特别是向保险资产端蔓延。而监管层对高现价业务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将有利于保险业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东方证券分析师唐子佩认为,监管层相关政策的目标明确,意在降低行业高现价产品大量销售所蕴含的潜在流动性风险与偿付风险。从“短债长配”的极端情况来看,如果大量配置的权益仓位出现股价急剧下跌,并触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关口,保险公司则需要提请股东注资,否则会形成偿付能力风险,发生大面积保险责任违约。通过短期高现价产品形成负债,并以此投入权益资产的模式预计将难以为继。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认为,高现价监管核心是明确监管对象、界定监管方向,正式意见稿出台之前分歧和争议较大。目前,大部分万能险、部分传统险产品符合高现价特征,从规模分布来看,中小险企万能高现价销售较多,传统高现价大公司销售较多;从销售占比来看,预期中小险企万能险占规模收入比重超50%,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占负债比例在50%以上,高现价占大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高于20%。若监管政策兑现,中小险企面临的风险可控,但对于资本市场短期或有间接影响。
中金公司分析师毛军华表示,在实施新的监管措施的预期下,保险公司可考虑借鉴其他地区保险市场经营,尝试由以量取胜向价值取胜转型,以及重新设计并推广“变额年金”保险作为替代品以抵消保费下行的负面影响。
追求保费有效增长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不应仅关注短期内的股票投资账面损益,在资产负债匹配等方面,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积极的防范。
银河国际证券分析师刘一鸣认为,A股回调可能对保险公司的短期投资收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推算,目前的估值反映市场对寿险公司的长远投资收益表现过分悲观。
毛军华认为,对于高现价产品,新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此类产品销售有所限制,与以往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更加直接且具有惩罚性。这可能对激进的中小型保险公司产生较大影响,而对上市保险公司影响有限。“部分中小型保险公司依赖高现金价值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其中有些公司该类产品保费占比高达99%。”
刘俊表示,在资产端,各类金融机构接受的监管有所不同,风险收益差异必然会导致资金在不同收益率金融产品之间迁徙。高现价产品扩容的实质反映了利率下行背景下,居民积极调整资产配置追求较高收益率资产,高现价产品承接了存款搬家和理财搬家的资金流。监管政策方向如何,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但对于高现价产品的监管不会改变保费扩容的趋势。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产品供给创新和改革,追求保费有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