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顺产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流产提供的材料:
1、产假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杭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3月工资;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5月工资;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3.5月工资;
流产:手术200,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药物300,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链接:
杭州生育津贴:
1、参保时间由连续缴纳3个月变为连续缴纳12个月,报销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变为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生产完后没有交满12个月的,可以在交满12个月以后报销生育津贴)。
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3、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杭州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
1、出院小结复印件(流产和放环:病历本复印件);2、准生证复印件(流产和放环:结婚证复印件);3、出生证复印件;4、诊断证明原件。
女职工生育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产检)可纳入医疗可报销范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如果医保未在封存状态的,在杭州地区及一卡通可使用地区,产前、产中、产后的医疗费可刷医保卡报销。不能刷医保卡的地区,孕产妇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当年的门诊发票要当年报销,如员工为12年2月的生产日期,之前11年的产检费用最迟到2012年1月31日前必须报销,还请贵司尽早通知怀孕员工)。
门诊报销需要员工提供以下材料后可以直接到医保大厅进行报销:
1、病历本原件;2、发票原件;3、准生证复印件;4、杭州银行卡;5、杭州病历本原件;6、市民卡。
住院报销需要材料:1、住院费用明细原件;2、住院发票原件;3、已经在外地生产的需要外地医院等级证明;4、准生证复印件;5、出生证复印件;6、出院记录复印件;7、医疗费用拨付申请单(盖公章)。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退休人员实施取宫内节育环手术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杭州生育险报销时间:
1、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
2、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