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93号)、《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 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 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 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
据了解,广东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一系列新政策,其中新增了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原有的生育医疗费外,还新增了生育保险津贴。生育津贴待遇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其中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为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015年广东江门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据悉,广东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一系列新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从该日起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除了生育医疗费外,新增生育津贴待遇,参保职工需到定点医院才可享受规定的相关待遇。
和旧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相比,新政策的待遇范围除了包括生育医疗费外,还新增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待遇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其中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为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据了解,生育津贴待遇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并向职工出具生育津贴支付凭证。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由财政部门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算生育津贴归垫财政专户。
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