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病保险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11-30 14:19:41
导读:
记者从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启动大病保险工作以来,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已累计赔付大病保险金超过6900万元,群众保障水平普遍提高15%左右。
据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数字,黑龙江省大病保险已覆盖该省233.88万城镇居民和707.15万农村居民,年底前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已累计为万余名城乡患者办理了大病保险赔付,人均赔付金额接近5700元。
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黑龙江多地均明确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结余部分支付,由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不再需要居民另行缴费。此外,各地在实施大病保险时充分考虑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其中哈尔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力图从政策设计上缓解“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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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限:20/30年或至60/7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3.少儿身故保险金:有
4.成人身故保险金:有
5.全残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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