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大盈家保险理财计划怎么投保?有哪些保障?
大盈家保险理财计划的特征是金融大时代客户非常喜欢的类型。可因需赋形,全方位解决理财需求,具有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万能帐户可帮客户的资金长期、稳定增值。那投保大盈家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呢?大盈家具体有哪些保障呢?
【投保规则】
大盈家保险理财计划由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合众大盈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交费方式:3年期、5年期、10年期
保险期间:13年期、15年期、20年期
合众大盈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88周岁
【保障范围】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3%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主合同生效满四年(含)开始,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含),每年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生存保险金。
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交费期满,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按本主合同满期时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已交费年度数×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合众大盈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身故时本主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生存年金给付选择权: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生存年金受益人可申请给付生存年金。自提出申请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如在给付生存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不足1000元的,且与本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其他保险合同交费期满后,该次生存年金给付为最后一次给付,在本次生存年金给付时将剩余的账户价值连同生存年金一并给付给您,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本主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