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与新疆经济社会共同成长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10-30 16:09:02
导读:
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保险业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下,从初创时期的百废待兴,经分业经营后的蓬勃壮大,到专业监管期的科学发展,行业实力显著增强,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扩展,保险功能充分发挥,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行业稳步发展壮大
保险政策环境逐渐优化。解放初期,新疆仅在乌鲁木齐等地区开展小规模的保险业务,此后曾一度中断。1980年8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正式成立,标志着疆内中断二十余年的保险业务正式恢复。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区保险事业的通知》,要求全疆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至此,新疆保险业迈入发展的快车道。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后,新疆保险业在机构体制、产权、劳动用工、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突破了单一保险公司的旧有模式,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保险险种日渐丰富,保险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与此同时,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升级,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不断提高,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01年4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特派员办事处成立。2004年2月,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疆保险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险市场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趋好的发展态势。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新疆保险业紧跟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新疆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新疆保险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新疆保监局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将行业发展自觉融入到新疆的发展战略全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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