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险受益人要“指定” 约定受益人时应注意什么
为什么要指定受益人
为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出险时向保险公司迅速申请到理赔金,保险专家建议您在投保的时候指定受益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填保单时如果您选择的是法定受益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未指定受益人。《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规定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法定继承人,理赔所需要提供的文件相对繁琐,如果法定继承人比较多,且在不同城市居住,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全体继承人到场,协调不好可能会影响到理赔时效。
相对而言,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因此,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署保单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应明确写明受益人。
在约定受益人时应注意
一要正确填写受益人姓名、受益份额。
二要明确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险人认可。
三要知晓受益人可以变更。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变更受益人,如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需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四要明确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该受益人生存为条件,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未指定其他受益人,则给付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外,如果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也可能被当做被保险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