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换电池炸伤眼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你买了吗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10-14 09:28:05
导读:
10月11日晚间,家住左安门的李先生在为玩具更换电池时被炸伤左眼。从玩具里取出的两节五号南孚电池先后爆炸,电池碎屑四溅。13日上午,南孚公司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根据图片判断,爆炸的电池是假冒南孚公司的伪劣产品。
李先生的家人告诉记者,电池爆炸时碎屑四溅,负极底盖被炸飞,飞溅出的内部填充材料进入李先生左眼,清洗不掉。就医后,医生做了麻醉,才将黏在李先生眼球上的电池碎屑取出。术后,李先生的视力未受影响。昨日,记者将爆炸后的电池图片通过邮件发送给了南孚公司。今日上午,南孚公司售后人员回复记者称:邮件图片很清晰,可以辨别出图片中的电池是假冒我公司的伪劣产品,图片中电池负极底盖“南孚”己经脱落,说明它是套上去的,真品南孚电池是一体不可拆分的。南孚售后人员建议李先生找售卖假货的电池商家索赔,或直接投诉至当地工商12315,并称“如工商有需要,南孚公司会全力配合。”
对此,李先生表示,爆炸发生后他咨询多家检测机构,均表示无法对电池进行检测,只能送南孚公司检查,而南孚公司缺乏第三方佐证的检测结果难以让人信服。他将会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维护自身权益。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许荣律师介绍,如果南孚公司能够证明电池是假冒产品,朱先生只能向销售方提出赔偿要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 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赔付条件
它至少包含三个条件:一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二是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三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 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 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保障项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保障项目有:
1.基本保障项目:
①死亡给付。死亡是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②残疾给付。这里的残疾也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或称缺损)。钿肢体断离等;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如丧失视觉、听觉、嗅觉、语言机能,运动障碍等。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2.附加保障项目:丧葬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这是由死亡给付派生而来;医疗费给付和误工给付等,这是由残疾给付派生而来。
下面我们逐一了解各款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一)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 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误工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二)交通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由 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驾驶人意外险
驾驶人员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驾驶人员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医疗: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爆炸多发购买 意外险 添保障
据国外权威机构统计,全球意外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高达350万,死亡事故发生频率约为每天69万起,每小时2.9万起,每分钟480起,每天因意外死亡1万人。
保险专家认为,购买保险只是一种降低风险的手段,现在的人随身都会装着手机,也经常玩平板电脑这类的电子产品,市民需要在使用时认识到风险的存在。
专家表示:不同人群需求不同,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家中的经济支柱拥有一份高保障的保险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万一意外发生,保险可以对被保人因为意外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建议可以优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为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烧烫伤等,另外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小贴士:意外险不等于意外 医疗险
对于意外险,多数投保人并不陌生,但对于意外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区别,许多人则并不了解。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列明的保险责任,只包括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保险责任非常单一,对于意外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小的意外往往更多的会导致被保险人需要就医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想要这部分医疗费用得以报销,则需要在意外险的基础上再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一些小的磕碰导致的医疗费用才可以得到报销。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时,首先要清楚地知道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其次,投保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说明,特别是保险生效时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免责部分说明等。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避免给后续理赔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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