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幼儿被打过期疫苗 疫苗异常可获商业保险补偿
据媒体报道,2014年6月6日,周口市沈丘县赵德营乡的王欢欢带着刚出生三个月的宝宝,在赵德营卫生院接种了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几个小时后,孩子一直高烧不退。在医院抢救十几天后,孩子的性命总算保住了。
出院后,王欢欢发现孩子的身体有些异常。“有一只手掰都掰不开,走路也没人家有劲,走路有点晃。”孩子的姥爷说。
由于孩子没生过大病,王欢欢怀疑可能是疫苗的问题。她发现接种本上记录的接种日期是2014年6月6日,疫苗批次是20111260-3,生产企业是武汉生物。王欢欢联系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有效期)应该是到2013年12月”。这意味着孩子接种的疫苗已经过期了半年。
之后当地卫生院曾派人来调查。据王欢欢回忆,当时卫生院的解释是,“不可能,这一批疫苗有360针,不可能就你这一针有毛病。”
对于疫苗过期的问题,沈丘县疾控中心计免科负责人回应称,“当时发生这事儿时,该处理的人都已经处理了,调离的调离了,开除的开除了。”
为了填补当下儿童疫苗接种保险产品的空白,阳光人寿推出首款儿童疫苗接种保险“阳光贝贝”,为接种疫苗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提供保障。
据悉,阳光贝贝幼儿重大疾病疫苗接种保险为一年期健康保险,年缴费300元,提供意外疾病身故保障3万元,重大疾病10万元,预付免疫5万元保障。其中,预付免疫专门针对疫苗接种保障,被保险人在接种约定的儿童计划免疫预防范围内的疫苗后,感染接种范围内的传染病或不良反应,由阳光人寿承担合同约定的治疗费用,刨除100元的免赔额,可以10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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