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视女主持人酒后溺亡 女主持酒后溺亡保险赔吗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8-21 14:27:03
导读:
昨天中午,四川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四川卫视主持人、记者佟瑶在赴浙江参加《创新创业——返乡创业一线调查》新闻采访途中,不幸意外落水身亡。微博中写道:“我们为痛失一位优秀记者和同事深感悲痛。”而佟瑶的爱人姚尧也是四川卫视主持人,他在个人微博上痛悼爱妻“这个七夕,爱人和我,天人永隔!”
8月19日深夜,一名年轻女子酒后“方便”,失足跌入横河港,再也没有醒来,而这名溺水女子已确认是四川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佟瑶。佟瑶的丈夫姚尧,也是四川电视台一名主持人,两人还有一个3岁左右的女儿。姚尧称:“当接到噩耗到现在,我都完全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但愿是场噩梦,一觉醒来,佟儿已经回到我身边。这个七夕,爱人和我,天人永隔!最美的佟主播,老婆大人,我永远爱你。”
酒后溺亡意外保险赔吗?
酒后溺亡意外保险赔不赔呢?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意外保险所指的意外是什么?意外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因为此客观事件导致被保人受伤或身故。从上述女子溺亡事件来看,这是符合意外保险中的“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定义的,所以酒后溺亡属于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溺亡后家属可尽快联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
哪些情况意外险不赔?
那么发生哪些情况意外险是拒赔的呢?主要有以下8种。
1.妊娠意外:许多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需要仔细阅读条款;
2.个体食物中毒:个人的食物中毒,可能与个人体质、肠胃疾病有关系,所以往往不在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
3.因病摔倒死亡: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摔到死亡是可以赔付的,但是若导致死亡的不是“摔倒”而是身体自身的疾病,那么根据保险中的“近因原则”,意外险是不赔的。
4.过劳猝死:过来猝死并不是因为突发情况造成的,所以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
5.中暑身亡:中暑身亡与患者本人的身体素质密不可分,不属于突发事件,因此意外险不赔付;
6.高原反应死亡:同样的,高原反应也不一定来自于意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身体素质。大部分意外险对高原反应死亡不赔;
7.冲浪溺水死亡:冲浪、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等高风险活动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8.手术意外死亡:手术意外死亡的原因往往界定为疾病而非意外伤害,也不符合意外保险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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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1.意外伤害身故给付:有
2.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有
3.航空意外伤害身故给付:有
4.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给付:有
5.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有
6.意外医疗保险金:有
7.住院补贴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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