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立即咨询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7-29 10:20:09
导读: 未来,会计师因执业活动出现的客户损失情况有望获得保险的赔付。昨日,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探索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弥补传统职业风险基金模式易被挪用、无法放大保障效应等缺陷。

导读:未来,会计师因执业活动出现的客户损失情况有望获得保险的赔付。昨日,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探索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弥补传统职业风险基金模式易被挪用、无法放大保障效应等缺陷。

昨日,保监会和财政部下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股东和其他执业人员因执业活动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实行以职业风险基金为主的风险抵御模式,但随着会计师事务所主题的增加,职业风险基金模式也暴露出易被挪用、易引发分配争议、资金占用成本高、无法放大保障效应等缺陷。由职业风险基金制度向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转换已是大势所趋,职业责任保险的应用和推广势在必行。

保监会鼓励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事务所应当优先为审计业务投保,可以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和自身发展需要为其他非审计业务投保,并可以投保账册文件丢失险、首次投保追溯期扩展险等附加险。事务所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投保证明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0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相关资讯
购买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
手机页: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
右击另存为下载到本地

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