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率市场化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6-30 16:14:02
导读:
所谓保险费率市场化,指的是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作为保险产品价格的具体反映。国外的保险市场的情况来看,保险费率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市场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法定保险费率。而其市场化,值得是通过价格规律与市场机制来更有效的对保险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它一般指市场上的保险费率。而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就是把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自行制定。
导读:所谓保险费率市场化,指的是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作为保险产品价格的具体反映。国外的保险市场的情况来看,保险费率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市场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法定保险费率。而其市场化,值得是通过价格规律与市场机制来更有效的对保险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它一般指市场上的保险费率。而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就是把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自行制定。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交易的价格,是保险产品价格的反映。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费率可分为三种:即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
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而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保险费率作为经济杠杆在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宏观上,保险费率能够调节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微观上,能够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偏好。
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将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与建立新的保险费率调节传导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并整体推进,同时,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体制改革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造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良好微观经济基础。目前除保险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再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需要加快建立,进而形成完整、有效、互动、灵敏的保险市场体系。
【最新消息】
在26日举行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5年将正式启动万能险费率改革,随后着手分红险费率改革,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人身险费率市场化。
项俊波表示,新国十条的出台,标志着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已经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愿,“在我们这样一个保险发展不足的人口和经济大国,未来5到10年将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关于2015年工作部署,项俊波表示,要围绕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推动实施偿二代。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推动养老险和健康险税优政策落地。
此外,万能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报国务院。2015年将稳步推进车险、万能险、分红险等费率改革。
“经过近几年的准备,商业车险改革时机已基本成熟,示范条款修订、费率测算和新旧产品转换等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项俊波表示,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将先启动黑龙江等6个省市试点,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同时,2015年将正式启动万能险费率改革,随后着手分红险费率改革,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意外险定价机制改革也要研究,要探索建立意外险赔付率调节机制和定价回溯制度,加强赔付率和费用率信息披露,规范经营和销售行为。
2013年8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人身险产品定价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开始。据了解,目前泰康人寿已经有第一张生命表正式通过了由行业专家所组成的评委会的评审,而编制生命表是泰康探索费率市场化之路的关键一步。
据了解,自国家恢复人身保险业务至今,中国保监会共发布过两版行业生命表,并曾在一段时期内限定寿险公司必须使用行业生命表作为定价依据。不过,在费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使用根据公司自身数据编制的生命表更能反映公司的经营特点,更有利于开发具有公司特色、体现公司优势的产品。随着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保监会将逐步允许险企使用自己的经营数据代替行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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