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证明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6-18 14:25:58
导读: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也就是说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在社保缴费会有相关单位出具一个社保缴费证明。但是社保的财务制度有以下几种,随收即付制,完全积累制,部分积累制。社保的作用就是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根据社保的这些特点和各人的社保缴纳状况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应的费用缴纳清单,这样也有利于社保局对社保做出相应的准确的管理。
导读: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也就是说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在社保缴费会有相关单位出具一个社保缴费证明。但是社保的财务制度有以下几种,随收即付制,完全积累制,部分积累制。社保的作用就是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根据社保的这些特点和各人的社保缴纳状况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应的费用缴纳清单,这样也有利于社保局对社保做出相应的准确的管理。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社保证明怎么开,很简单:
一、只需要带上个人社保卡、身份证,到所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自助查询机上将个人社保缴存明细打印出来,然后再到柜台盖章就可以了。
二、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下面小编以杭州市为例,为大家介绍!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办法》规定,下述单位及个人,需获取单位或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情况证明的,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提供相关证明。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二)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提供相关单位、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提供相关单位、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其他单位。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参保证明的方式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受理和自助服务方式。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参保证明的方式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受理。
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依法申请办理参保证明的,不在业务窗口受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部门办理。
参保人员采用自助服务方式的,可凭杭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称“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
单位、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人员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单位申请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四)其他单位要求依法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信息;
2、依法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特定对象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法律法规依据;
3、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有关单位按第五条第(三)、(四)款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出具。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本单位、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统一样式为《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或其他单位依法要求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样式和有关内容,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在其职责范围内按规定予以提供。
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人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使用参保证明上的校验码,可在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zjhz.hrss.gov.cn)比对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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