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试点影响:拥有更大自主定价权
导读:6月1日,酝酿已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正式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六地启动试点。商业车险费改启动后,优质车主可以获得更多优惠,也意味着未来保险公司将在车险市场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权。
5月20日上午,阳光财险广西柳州中心公司开出商业车险改革后的第一单。当天,保监会网站一早发布消息称,已于5月15日批复了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这意味着原定于6月1日开始实施的车险费改提前十天落地。
5月27日,太平洋保险[微博]旗下的产险黑龙江、广西两家分公司正式出具商业车险新产品保单,标志着车险商改试点在太平洋保险正式落地。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总体安排,自2015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车险费改后已现四五折新单
保监会已正式批复太平洋产险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六个试点地区销售新的商业车险产品。
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车险费率的变动无疑是车主朋友们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阳光财险的这第一单,投保的私家车斯柯达昊锐的商业车险保费由去年的2611元降至今年的2383元,保费下降约8.7%。保费降低是因为该客户近两年无出险记录。阳光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初期,公司采用行业示范条款,未来将积极探索商业车险创新条款。
在太平洋产险黑龙江分公司,商车险改革新系统在5月27日成功切换。早上8点,公司将第一张商车险5折保单交至客户手中,这也是整个黑龙江地区商业车险改革的首张新保单。客户表示,商业车险改革给自己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体验到了由此带来的改变。
而作为全国首批改革的6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车险数量占比最高的地区,6月1日起,山东省启动商业车险改革,车辆近年来的出险情况成为影响保费的重要因素,车辆出险次数越少,相应的保费将下降,3年内都不出险的车辆,最低能获得4折的折扣率。
太平洋产险的车险专家认为,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改革车险条款及费率定价体系,能够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更好地保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风险定价更加公平
根据规定,此次商业车险费改后,新条款保费的计算规则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费率基准编号为F2015102)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
改革后,商业车险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到更低的车险费率。
一是采用“车型定价”,保费定价更公平。“车型定价”的本质是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针对不同安全系数、不同维修成本的车辆区别定价。
二是保费优惠更科学,驾驶习惯良好,保费将更低。如客户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付,保费最多可比上年优惠40%。
互联网车险比价工具“最惠保”创始人陈文志对笔者表示,费改实施后,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有竞争力的保险公司会更加领先:“优的更优,差的更差。而如果以3年不出险6折,再加上渠道因子的折扣,和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折扣三者结合起来,4折车险也很有可能。”
保险保障更加全面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还关注社会热点,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新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再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而是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额赔付。
同时,删减责任免除事项,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如车损险条款扩大了自然灾害导致的车损承保范围;删除了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免除,更加人性化;对拿过正规驾照、但因未及时审验而导致驾驶证失效的情形给予剔除等。
此外,商改简化了附加险体系,保险责任不降反升。原有26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部分附加险责任并入主险,同时新增“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负责赔偿无法找到事故责任第三方时的车损免赔比例。
索赔处理更加便捷
商改后将彻底解决“无责不赔”的争议,提供多种索赔方式。因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第三方索赔,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赔偿后可代位追偿。同时,进一步简化索赔资料,索赔处理更加便捷。如全车盗抢险减少了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全套原车钥匙等索赔资料。
车险条款选择更多
此次改革,各家保险公司除了采用行业统一的行业示范条款,还可自主研发创新型条款。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各产险公司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致力于研发更丰富的商业车险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商业车险改革推向全国。
保险动态:险企紧急应对“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故
6月1日约21时28分,一艘从南京驶往重庆的客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长江航务管理局最新情况:出事船舶载客458人,其中内宾406人、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5人、船员47人。
事故发生后,中国平安(91.99, 5.04, 5.80%)第一时间成立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连夜调派当地支公司人员赶往现场,通过多渠道收集事故信息并展开客户排查核实工作,并及时推出主动理赔、安排就医住院、为客户探视亲属提供免费交通和住宿费用等多项服务举措。经初步核查:船舶险及船舶承运人责任险未在平安产险投保。
获悉事故后,太平洋保险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旗下产、寿险公司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小组,迅速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响应举措,目前初步核实公司未承保船舶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江苏、上海、湖北、浙江等地分支机构正在开展积极排查,多方寻找遇险客户。
中国人寿(38.48, 1.88, 5.14%)、太平人寿、海康人寿、复星保德信人寿、阳光人寿等各家保险机构也纷纷开辟绿色通道,并推出各项应急服务举措,并通过电话、微信、官网等各渠道24小时全方位受理客户报案、咨询,以便为广大旅客及其家属提供第一时间的救援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