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花落武汉
导读: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即可从保险公司领养老金。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启动10个月后,终于迎来首单。近日,汉口两位老人在子女见证下,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幸福房来宝”以房养老产品投保单,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落户武汉。
当日,北京、上海也各有一位老人签订投保单。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人士介绍,“房来宝”产品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主要针对孤寡、失独等特定老人群体。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当年7月1日,武汉与北京、上海、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试点;2015年3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面世。
幸福人寿表示,该产品获批后,将在“北上广汉”四个试点城市同时推出,试点期间将规范运作、审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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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怎么养 抵押百万房产月领养老金2514元
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春介绍,老年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这一金额设定要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将不能变更。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计算,以60周岁男性老年人、房屋价值100万元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2514元。
终身领取养老金投保后不受房价下跌影响
无论对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来自房价的波动。
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房来宝”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要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这意味着,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如果老年人中途想退保,将承担退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如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出售抵押房屋。
值得一提的是,老人身故后,继承人如果要继承房产,也是可以的,只需偿还保险公司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到15天,而以房养老保险犹豫期为30天,可以给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
老年人谨慎观望以房养老小心试水
以房养老试点启动近一年,各大保险公司都在观望,市场上鲜有相关产品。
记者访问多位老人,大多表示,房子要作为家庭财产传续,“以房养老”难以接受。家住汉口的刘大爷认为,“辛苦一辈子买了套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划不来。”
业内人士认为,对老年人来说,养老需求主要是医疗和看护,在给予养老金同时,应与社区养老相结合。“以房养老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湖北保监局寿险处副处长吴兴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试点保险机构边试点边完善,同时营造环境,协调地方政府尽快出台有利于推动试点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