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财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出险报案
您一旦发现或者获悉保险标的遭受任何保单责任范围内损失,应立即向我司报案。同时,请您指定一名保险理赔事务联系人,协助我司理赔人员或指定理算人进行现场查勘,以及在赔案处理过程中与我司理赔人员或理算人保持沟通。
如果发生盗窃、火灾事故,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
在我司理赔人员或者独立公估人、检验人员进行勘查之前,请您保留好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防止或减损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时,您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我司承担。
现场查勘
请您协助我公司理赔人员或者独立公估人、检验人员现场查勘及损失核定,并商定残余标的物的处理办法。
索赔单证搜集
通常情况下,财产险案件索赔需要您在出险后及时提供以下单证,并请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投保资料
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
2、索赔资料(我司提供标准格式或在我司主页下载)
出险通知书;受损标的清单。
3、事故证明资料
气象证明/火灾证明/公安报案(立案)证明;检测记录/设备原厂检修报告/第三方鉴定报告等。
4、损失证明资料
买卖合同及原始购置发票;维修清单及发票等。
5、财务帐册资料
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分类帐;库存清单;原始入账凭证;工资表;营业费用清单;损益表;销售帐;利润表等。
理赔处理
根据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结合现场查勘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和损失核定,最终核赔结案。届时,您需要提供赔款接受方式,并签署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温馨提醒:
为了您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险保障:
1、任何责任事故,未经我司书面同意,切勿主动建议、许诺支付、或承认对第三方负有任何责任及对损失达成和解;
2、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引起,请保留追究第三方责任的权利;
3、在理赔过程中可能简化一些理赔程序或所需材料,也有可能需要您进一步提供所列单证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届时,理赔人员会及时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