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立即咨询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超速飙车致他人死亡 保险公司可拒赔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4-07 09:22:27
导读: 2013年初夏的一天傍晚,金山区的一处公路上,两辆轿车呼啸驶过。突然,两车发生碰撞,车中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获刑的驾车男子在给予死者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诉至法院。

导读:2013年初夏的一天傍晚,金山区的一处公路上,两辆轿车呼啸驶过。突然,两车发生碰撞,车中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获刑的驾车男子在给予死者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诉至法院。

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保险合同不应保障非法行为,更不应鼓励犯罪行为。故飙车行为所致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可免赔。

超速飙车致他人死亡 保险公司可拒赔

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2013年6月8日晚,范某与沈某相约一起飙车,宋某和王某分别乘坐两辆车的副驾驶位置。

在定好飙车路线后,他们开始沿途竞驶,车速很快。当两车南向北驶至金石北路13.6公里处时,范某车速高达108公里/小时,沈某车速高达90公里/小时。而这一区域全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

在互相追逐时,两车发生碰擦,失控后又碰撞行道树,造成范某、沈某、宋某受伤,王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范某、沈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宋某、王某无责任。由于两人的行为还触犯刑律,去年6月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

事故发生后,范某、沈某与王某的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支付部分赔偿款。其中,范某合计赔偿36.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4万元,尚需支付32.5万元。之后,范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不同意支付,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一审判决,范某胜诉。“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故意犯罪行为,属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二审判定保险公司免责

范某驾驶的车辆,登记在案外人陈阿妹名下,保险期自2012年7月31日至2013年7月30日止。其中,保险免责条款规定: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二审合议庭认为,本案中,保险事故发生原因为范某所实施的飙车行为,这种行为是有意为之的不必要行为。而且,作为合格驾驶员,范某应当知晓这种行为导致损害的可能性极大,对保险标的物及他人亦具有高度危险性。保险公司据此主张免赔,符合系争保险合同的约定。

同时,范某已受到刑事处罚,故可认定其行为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违法性。如对这种行为仍给予保险保障,不但将导致鼓励犯罪的后果,还将使系争合同的合同目的变为保障非法行为。故依照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保险公司不应对本案系争损失予以赔付。

综上,合议庭驳回范某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7900余元由范某负担。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0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相关资讯
购买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
手机页:超速飙车致他人死亡 保险公司可拒赔
右击另存为下载到本地

超速飙车致他人死亡 保险公司可拒赔